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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推进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
中国政府网 / 时间:2015-04-01 14:50:13

  据中国网2015年3月31日讯 3月31日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水利部副部长矫勇介绍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以下是水利部为这场发布会准备的材料——《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情况》:
  加快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对保障国家水安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拉动有效投资需求、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把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作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一项重大举措,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加快推进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作出总体部署。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加快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重大水利工程已开工的57个项目要加快建设,今年再开工27个项目,特别是在西部地区开工建设一批水利重大项目。目前,各项工作正在加快推进。
  一、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主要任务
  为增强水利基础设施保障能力,着力解决防洪减灾体系不完善、城乡供水能力不足、农业用水效率不高等问题,力争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集中力量建成一批打基础、管长远、惠民生的重大水利工程,使新型城镇化发展、国家重要经济区、粮食主产区等重点领域和区域水利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持续得到改善。
  一是针对我国农业用水比重高、利用效率低的问题,坚持和落实节水优先方针,进一步把农业节水作为一项重大战略来抓,重点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加快东北节水增粮、西北节水增效、华北节水压采、南方节水减排等区域规模化田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不断提高用水效率效益。
  二是针对一些区域资源性缺水的问题,在统筹兼顾调出和调入区域、流域用水需要,全面强化节水、增效、治污、环保、控需的前提下,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加快实施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提高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保障重要经济区和城市群供水安全。
  三是针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供水安全问题,在西南等工程性缺水严重的地区建设一批骨干水源工程,增强城乡供水保障和应急能力,促进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同时,积极推进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把海水淡化作为水资源的重要补充和战略储备,纳入现有水资源体系统一配置,优化用水结构。
  四是针对大江大河大湖防洪减灾体系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加快建设西江大藤峡、淮河出山店等一批流域控制性枢纽,加强东北黑龙江、松花江、嫩江防洪治理、新一轮治淮等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加强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治理要尊重自然规律,充分考虑防洪、供水、航运、生态保护等综合利用要求。
  五是针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对灌溉农业的要求,在东北平原、长江上中游等水土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新建一批节水型、生态型灌区。坚持高标准规划和建设,新建灌区工程设施和用水定额要全部达到节水灌溉水平。
  二、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逐项研究落实项目管理责任,要求项目责任主体科学组织在建项目实施,做好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抓好资金落实和工程质量安全。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合力推进环评、用地、技术审查等前置条件审批,为工程早日开工创造良好条件。
  (二)认真做好前期工作。各项目严格履行建设程序,科学慎重决策。针对工程建设的重大问题,从建设条件、技术经济指标、社会和生态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证,合理确定工程建设目标任务、规模和标准,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提高工程论证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三)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统筹利用好中央、地方和社会资金。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力度,优化投资结构,向重大水利工程倾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联合出台了《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及试点工作方案,创新投融资机制,积极推广PPP、BOT、TOT等项目融资和经营模式,发挥政策性金融支持水利的作用,推出一批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的重大水利项目,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水利项目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
  (四)完善有关支持政策。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供水水价、电价形成机制,提高工程合理收益和融资能力。积极落实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用地指标,国家和各省(区、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要适度向重大水利工程倾斜。合理确定水利工程建设征地补偿补助、耕地开垦费标准。
  (五)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问题。深入开展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研究采取科学合理的恢复和补偿措施,相关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对生态代价难以承受的项目坚决不能“上马”。深入细致做好重大水利工程移民征地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六)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和建后管护。重大水利项目建设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积极推行项目法人招标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切实强化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管好用好各项建设资金。坚持建管并重,强化设施运营管护,确保工程良性运行发挥效益。
  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为加快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完成好各项水利建设任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初步成效。
  (一)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开工建设。2014年,西江大藤峡、淮河出山店、贵州夹岩、西藏拉洛等17项重大水利工程如期开工建设,在建重大水利工程达到57项,在建重大水利工程投资规模超过8000亿元。2015年计划开工的27项重大水利工程已全部立项,待前期工作程序完善后,争取年内开工建设。同时,加快“十三五”拟开工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
  (二)加大重大水利工程投入力度。中央水利投资安排向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倾斜,2015年中央建设投资得到较好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定向降准等措施,加大金融对重大水利工程的支持力度。有关金融机构积极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增加水利信贷资金。通过采取政府投资补助、财政贴息、价格机制等鼓励政策,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
  (三)部分工程建设进度加快。在建工程全面提速,部分项目初步发挥效益。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黑龙江“三江平原”等灌区建设以及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加快推进,黑龙江、松花江、嫩江防洪治理、进一步治淮等工程加快实施,江西峡江、河南河口村、云南牛栏江滇池补水等工程基本建成并初步发挥效益。
  (四)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大组织协调力度,落实责任分工,抓好建设安排,纵横联动齐抓共管。水利部成立了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召开全国视频会议,对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行具体部署。建立了发改、水利、国土、环保、住建等部门组成的重大水利项目审批部际协调机制,加强协调会商,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跟踪,全面掌握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强化动态跟踪问效。加大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专项稽察和重点督查,督促地方全面落实政府责任、部门责任和项目法人责任,加快建设进度,确保质量安全,加强水利廉政风险防控,管好用好建设资金,提高水利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