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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正抓紧推动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
《法治周末》记者 张维 / 时间:2014-02-19 09:35:11
  据新浪财经网2014年2月19日讯 2月17日,相关媒体报道:从河南省民政厅获悉,该省要加快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年内按照民政部的部署,要启动脱钩试点,进一步实现简政放权,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在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改革上,该省一些地市已经先行先试。目前,郑州、新乡、平顶山、濮阳、安阳五市的行业协会商会已试点“去行政化”,实现了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和职能的分离。
  据河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省目前有各类行业协会商会3000个,由于涉及机构、资产、职能、人员分开等利益纠葛,改革的阻力较大。
  就在前不久,一项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限期实现真正脱钩的整体方案,已由民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组建的联合工作组完成,并上报国务院。
  这是民政部在十八大后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举措之一。
  到今年1月底,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中将会已有100个左右的单位作为脱钩试点。在此基础上,从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到地方各层次行业协会商会,都将争取在2015年年底前实现真正脱钩。
  22个全国性社会组织直接登记
  “中央对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方向已经明确,改革发展的路径更加清晰。”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王建军告诉记者。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加快社会体制改革、社会组织近年来发展迅速。根据民政部的最新统计数据,截至2013年9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有51.13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7.4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3.4万个,基金会3300个。各类社会组织形成固定资产1950多亿元,实现增加值约520多亿元;支出1242亿元;从业人员1218万人。社会组织业务范围覆盖到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民政、体育、环境保护、法律服务等众多领域。
  社会组织的发展首先得益于社会组织登记门槛的大大降低。实现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是民政部这一年来着力推进的工作。
  民政部研究制定了部本级过渡期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方案,今年以来,共受理50多件直接登记申请,直接登记了22个全国性社会组织。同时,加强对地方直接登记工作的指导,支持天津、浙江、安徽、福建、山东、云南等省、市出台直接登记的相关政策,除个别省份外全国其他省份多数已经开展或试行了直接登记。
  民政部已提出,将取消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的审批,取消社会团体和基金会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批,同时将异地商会和基金会的登记成立的审批权,从省级民政部门下延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上述四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在对它们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上,民政部门依法履行登记、备案、年检、监督、执法和组织第三方评估等职能,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相关部门负责财务税收、信贷融资、社会保障、查处违法违规活动、审计等管理。
  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一系列推动部分政府职能转向社会组织的政策制度先后密集出台。
  2012年11月,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重点围绕城市流动人口等个性化、多样化社会服务需求,组织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2012年12月,民政部下发《关于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的指导意见》。
  2012年1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3年1月,文化部印发《“十二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纲要》,要求逐步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政府采购制度。
  2013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达《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2013年8月,工信部发布《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8年)》,提出在落实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中加大政府采购服务力度。
  201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重要主体地位,提出到2020年要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体系。
  此外,山东、上海、江苏、云南等地也在一年间相继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将一些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要更多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凡适合社会组织承担的,都可以通过竞争性选择方式交给社会组织承担。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也要逐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李立国表示。
  据了解,民政部正在推动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明确政府购买的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建立健全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脱钩方案形成
  长期以来,一些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商会行政化倾向明显,政社不分、管办一体、责任不清的问题,是社会组织改革中的“硬骨头”。而经过一年来的准备工作,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已经有了明确的时间表。
  民政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3年早些时候组建联合工作组,对行业协会商会联合调研,对现职公务员兼职情况进行梳理,研究起草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方案,现已上报国务院。
  李立国透露,已成立的四类社会组织与原有业务主管单位脱钩,存在过渡期,民政部正在按程序修订《社会团体管理条例》,下一步还将修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条例》,将按照修订的条例完成原有社会组织的过渡。
  李立国还强调,行业协会商会必须设立独立账号,资产不明晰的要限期完成划分。
  此外,国家还将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纳入政府产业扶持和社会事业发展扶持政策范围,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群众健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平等对待民办社会事业和公办社会事业。推动完善财税支持政策,扩大税收优惠范围,逐步建立统一合理的社会组织税收政策体系;推进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专职工作人员职业标准,完善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险政策等,解决社会组织及从业人员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