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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华北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部署“谁污染谁治理”
《中国环境报》 / 时间:2013-05-15 08:18:41
  据中国环境网2013年5月14日讯 近日,环境保护部通报华北6省市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结果,检查涉水排污企业约2.6万家,共发现558件环保违法行为。
  华北平原是我国的重要经济区,人口近1.3亿,地下水是其主要供水水源。在工业和生活污染物排放及农业施用化肥农药的影响下,地下水已遭受一定程度污染。污染到底有多严重?又该采用怎样的治理措施?
  7万元罚款能有何用?
  违法成本太低,皮鞭轻轻落下,企业可以躲猫猫;能否公布违法企业详细信息?
  5月9日,环境保护部通报华北6省市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结果,有55家企业存在利用渗井、渗坑或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排放、输送或者存贮污水的违法问题,其中天津5家、河北6家、山西1家、山东14家、河南29家。消息一出,很多人通过微博发言,希望各地能够公布违法企业的详细情况、污染物毒性等信息,但截至目前,仅有河北、河南和山东公布了涉及违法问题的企业名单及处罚情况,天津和山西的污染企业仍在“躲猫猫”。
  仔细查看已经公布的违法企业名单,涉及企业包括化工厂、电镀厂、造纸厂、印染厂等,而在河南省29家违法企业中,有13家是位于河洛镇石板沟村的养殖场,其违法行为是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利用渗坑排放污水。根据这3省环保厅公布的情况,已经对违法企业采取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停产整治、行政处罚等措施。
  在肯定此次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行动的同时,各大媒体及公众普遍认为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太轻了。此次检查中,对88家企业处以罚款,总额达613万余元,但平均每家企业的罚款不足7万元。皮鞭高高举起又轻轻落下,这样“挠痒痒”式的惩罚真能产生震慑作用吗?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在微博直言,违法成本太低,若在国外,违法企业不仅要面临法院可能判处的巨额损害赔偿,同时还必须承担土壤地下水污染修复的高昂成本。
  央视评论指出,“严格落实”、“严厉查处”等字眼之下,7万元实在算不上严。尴尬的现实是,所有处罚均依法进行,相关法律的处罚最高限额是50万元。评论指出,严还是不严,不能依据公众的情绪反应、道德判断,而要由执法者做出科学判断、法律判断。政府部门仍然习惯于只向公众通报处罚结果,还不习惯主动通报判断违法行为的具体依据以及做出处罚的法律考量。
  凤凰周刊记者部主任邓飞认为,要根本治理污染需双管齐下,一是要加大经济刑事责任追究,让企业不敢排污;二是要帮助企业处理污水,让企业不排污。
  污染到底有多重?
  华北平原浅层地下水污染严重,44%受污染,可直接饮用的浅层地下水仅占22.2%
  “初步调查表明,华北平原局部地区地下水存在重金属超标现象,主要污染指标为汞、铬、镉、铅等,主要分布在天津市和河北省石家庄、唐山以及山东省德州等城市周边及工矿企业周围;局部地区地下水有机物污染较严重,主要污染指标为苯、四氯化碳、三氯乙烯等,主要分布在北京市南部郊区,河北省石家庄、邢台、邯郸城市周边,山东省济南地区――德州东部,河南省豫北平原等地区。”在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联合印发的《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对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状况做出了这样的描述。
  2006年开始,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环境地质环境研究所历时5年完成了国土资源大调查计划项目《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结果显示,华北平原浅层地下水综合质量整体较差,且污染较为严重,未受污染的地下水仅占采样点的55.87%,遭受不同程度污染的地下水高达44.13%;深层地下水综合质量略好于浅层地下水,污染较轻、未受污染的深层地下水达87.14%。
  根据此次地下水质量调查,华北平原浅层地下水综合质量整体较差,几乎无Ⅰ类地下水,仅在大清河冲洪积扇零星存在,直接可以饮用的Ⅰ~Ⅲ类地下水仅占22.2%,经适当处理可以饮用的Ⅳ类地下水占21.25%,需经专门处理后才可利用的Ⅴ类地下水占56.55%。
  深层地下水综合质量分布基本与浅层地下水类似,但综合质量略好于浅层地下水。其中,直接可以饮用的Ⅰ~Ⅲ类地下水占26.45%,经适当处理可以饮用的Ⅳ类地下水占23.13%,需经专门处理后才可利用的Ⅴ类地下水占50.42%。氟化物、碘化物和溶解性总固体等原生指标是地下水质量差的重要原因。
  面对这份沉重的调查报告,地下水污染究竟该如何修复?
  是谁毁了地下水?
  海河流域受污染地表水入渗补给是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农业面源污染不容忽视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华北平原严重的地下水污染?微陶环保联合创始人董良杰在微博中表示,企业直排、污染河水补给、工业园和垃圾填埋渗漏,三大祸源把华北局部地下水污染推下深渊。
  《方案》指出,海河流域受污染地表水入渗补给是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2010年,海河流域废水排放量高达49.73亿吨,未达标的断面比例为60.6%,污染严重的河流渠道、过量施用化肥和农药以及不达标的再生水灌溉区等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显著。
  重点污染源排放也是造成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华北平原石油化工行业(包括勘探开发、加工、储运和销售)、矿山开采及加工、生活垃圾填埋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和填埋场、高尔夫球场等重点污染源对地下水产生点状、线状污染,部分中小型企业产生的废水未加处理通过渗井、渗坑违法向地下排放,直接污染地下水。
  此外,华北平原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低下、监测网络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也直接影响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工业污染之外,农业面源污染也成为造成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因素。近日,山东潍坊部分人使用剧毒农药神农丹种姜的新闻沸沸扬扬,滥用神农丹会造成生姜中农药残留超标,还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这只是农业面源污染的一个缩影。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温铁军在2013第二届中国国际农商高峰论坛上直言,农业已经超越了工业和城市生活污染,成为中国面源污染第一大贡献者,现在的农业创造了双重负外部性,第一重是造成了严重的资源环境破坏,特别是水资源、土壤重金属及大气污染,第二重是严重的食品不安全。
  负责《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项目的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研究员张兆吉等人曾撰文指出,农业超量使用化肥、农药,对地下水质量产生直接影响。华北平原年施用化肥总量约为658万吨,农药总量约为6.56万吨。过量施用的化肥和农药在降水或灌溉过程中,通过农田地表径流、排水和地下渗漏,大量进入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治污出路何在?
  落实分区防治任务,控制新增污染源,真正落实污染者为污染治理买单的措施,做到“谁污染谁治理”
  根据《方案》提出的目标,到2015年年底,初步建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网,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加快华北平原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和重点区域地下水污染防治,初步遏制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城镇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水质状况有所改善。到2020年年底,全面监控华北平原地下水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状况;科学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示范;重点区域地下水水质有所改善;地下水饮用水源水质明显改善;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地下水污染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方案》根据地下水系统特征,将华北平原及其地下水重要补给区划分为30个地下水补水、径流和排水相对独立的污染防治单元。根据分区防治的原则,综合考虑各单元地下水污染指标、地下水使用功能、防治需求等因素采取有针对性的污染防控措施,以改善地下水水质状况。《方案》对加强超标地下水饮用水源分类防治、地表水污染防控、重点污染源防治、重点区域污染综合防治等工作,也做出了具体部署。
  对于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国土资源部应用地球化学室主任王学求表示,目前当务之急是要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对一些污染严重的新建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尤其是小型造纸、化工、炼油等项目。已上项目要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对一些污染较为严重的企业要实行限期治理,坚决杜绝因设施、管理等问题造成污染现象的发生。同时,还应加强水质监测网络建设并定期公布监测结果,使之动态化和透明化,真正落实污染者为污染治理买单的措施,做到“谁污染谁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