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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征集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领域2012年预备项目
科学技术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 / 时间:2011-05-06 16:10:54

  据科技部网2011年4月29日讯 4月29日,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为组织实施好社会发展科技领域“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发布《关于征集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领域2012年度国家科技计划预备项目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部署和要求,落实《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和若干专项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组织落实2012年度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经研究,现采取限额推荐方式征集预备项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预备项目征集包括能源、信息、先进制造、材料、交通、地球观测与导航、现代服务业等7个技术领域。
  各领域指南分为基础研究类、前沿技术研究类、应用开发及集成示范类,请分别按照不同类型的项目推荐书格式填报(见附件)。现代服务业领域指南仅包括应用开发及集成示范类。
  1.基础研究类
  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面向各领域未来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和带动性的重大基础科学问题。
  2.前沿技术研究类
  围绕国家经济发展重大战略需求,以获取知识产权,形成原型样机(品)、技术系统或示范系统为目标,攻克前沿核心技术,研发关键共性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生长点。
  3.应用开发及集成示范类
  以重大工艺技术及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产业化应用示范为重点,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技术,突破技术瓶颈制约,提升产业竞争力。
  二、预备项目推荐主体及推荐限额
  1.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科技主管机构。各部门推荐限额为:
  教育部推荐不超过400项,中国科学院推荐不超过100项;
  工业和信息化部、铁道部、交通部、建设部、国资委、广电总局、能源局各推荐不超过30项;
  其他部门各推荐不超过15项。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其中,A类省(市、区)各推荐不超过30项,B类省(市、区)各推荐不超过20项。A类省(市、区)指《2010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报告》中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高于50%的地区,包括上海、北京、天津、广东、江苏、辽宁、浙江、陕西、山东、湖北、福建、黑龙江、重庆;B类省(市、区)为其他地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属于部省(市、区)会商明确规定的任务,根据指南要求申报,由省(市、区)科技部门审核推荐,不受推荐限额限制。请在推荐项目清单备注栏中标明。
  3.各计划单列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推荐不超过10项。
  4.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和企业集团科技主管部门。其中各行业协会各推荐不超过10项,企业集团各推荐不超过5项。
  5.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工业园区、绵阳科技城。各推荐不超过5项,其中经国务院批复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推荐不超过15项。
  此类推荐主体推荐的预备项目必须通过所在省、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上报,并在项目清单备注栏中标明。
  6.经科技部批准试点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各限推荐1项。
  各推荐主体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严格控制推荐数量,超过限额部分视为无效推荐。
  各推荐主体对所推荐项目推荐书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预备项目申报主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各项目申报主体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推荐主体申报一次。每位项目技术负责人限申报一项预备项目。
  四、具体申报要求
  1.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注册备案后登陆申报系统,根据指南要求和申报内容,选择相应的项目类型,按相应格式填写推荐书。网上申报成功后,将网上生成的推荐书(电子版)打印2份(A4纸,均为正本),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20日17:00。
  涉密项目不得上网申报,须根据项目推荐书格式离线填写,打印装订15份。
  项目推荐书格式见附件。每个申报项目只能按一类推荐书格式填写。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上申报技术咨询
  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邮箱:program@most.cn
  2.项目推荐书报送
  各推荐主体将10份正式推荐函(纸质)和推荐项目清单(纸质及光盘Excel文件格式)(参考格式见附件)、项目推荐书纸质材料2份一并送达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正式推荐函落款为联盟名称,并加盖联盟理事长单位公章。
  项目推荐书纸质材料须由推荐主体单位统一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22日17:00点整。不受理各申报主体单位的直接报送。
  推荐主体推荐函、推荐项目清单和项目推荐书纸质材料送达地点:
  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计划与监督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1号西苑饭店9号楼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人:蓝弘 雷瑾亮 耿建东
  电话:010-68339041 68355435 68339021

附件
    1.推荐主体书面推荐函参考格式
    2.基础研究类项目推荐书格式
    3.前沿技术研究类项目推荐书格式
    4.应用开发及集成示范类项目推荐书格式
    5.能源技术领域项目征集指南
    6.信息技术领域项目征集指南
    7.先进制造技术领域项目征集指南
    8.材料技术领域项目征集指南
    9.交通技术领域项目征集指南 
    10.地球观测与导航技术领域项目征集指南
    11.现代服务业技术领域项目征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