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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伊脉年三万吨山泉水生产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 时间:2019-06-20 14:38:29

  据固原市政府网2019年6月20日讯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年产30000吨山泉水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的公示》公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30000吨山泉水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6月19日~2019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4-2688692,传真:0954-2688690
  通讯地址:固原市民生大厦7-718号,邮编:7560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年产30000吨山泉水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年产30000吨山泉水生产线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固原市原州区
  三、建设单位:宁夏伊脉饮用水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报告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六、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0000.05平方米(约15亩),项目工程组成主要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其中,主体工程主要建设生产车间,所有主体设备均在车间内布设。其中主体工程主要包括水处理间、包装间、无菌灌装间和洗桶间;辅助工程主要包括化验室、办公生活区、风淋室、更衣室等;储运工程主要包括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公用工程主要为给排水、供电、供暖等设施;环保工程主要包括施工期以及营运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治理措施等。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年产3万吨山泉水生产线一条。2016年1月12日项目取得固原市原州区水务局出具的《取水许可证》(取水[原水]字[2016]第003号),明确取水量为3万立方米/年。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建设厂房以及其它配套设施的建设,在建设期间,各项施工活动将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短期不良影响,主要影响因素有扬尘、噪声、少量建筑垃圾和生活污水等,其中以噪声和扬尘尤为明显。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这些影响也将消失,施工时应该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将施工期环境影响降至最低。项目在施工建设期间,对其周围环境影响主要从以下几点防治: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在其施工建设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有:
  ⑴废气:施工过程中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驱动设备运行(如柴油机等)和运输及施工车辆所排放的废气。
  ⑵扬尘: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施工期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是扬尘,其主要来源于以下几方面:
  ①土方的挖掘、堆放、清运、回填等过程产生的扬尘;
  ②建筑材料如水泥、白灰、砂子以及土方等在其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因风力作用而产生的扬尘污染;
  ③运输车辆往来造成地面扬尘;
  ④施工垃圾堆放及清运过程中产生扬尘。
  上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扬尘将会造成周围大气环境污染,其中以扬尘的危害较为严重。
  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污染主要取决于施工作业方式、材料的堆放及风力等因素,其中受风力因素的影响最大。随着风速的增大,施工扬尘产生的污染程度和超标范围也将随之增强和扩大。
  施工期建设单位应该严格按照HJ/T393-2007《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固原市2017年市区扬尘污染整治实施方案》(固政办发〔2017〕54号)中的相关要求,同时降低对项目周边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①建立完善建设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措施报备制度。新开工程提交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中,必须包含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控措施,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②严格实施建设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四周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
  ③加强施工前防尘管理。应加强施工现场浮土及时清理和喷水降尘管理,建筑施工现场设置喷水降尘设施,遇干燥季节和大风天气时,应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
  ④加强施工过程中的防尘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要冲洗干净底盘和车轮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车辆带泥出场。运送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不得冒装,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
  ⑤加强露天堆料场的防尘管理。对于建筑材料堆料场,应采用篷布遮盖,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采取洒水抑尘措施。
  ⑥加强道路清洁、冲洗作业管理。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提高机械化作业面积,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喷雾降尘和洒水冲刷洗力度,对渣土运输路段每天不少于4次洒水冲洗作业。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
  ⑦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运输车辆应密闭或加盖篷布密封,在规定的地点倾倒或消纳并覆盖硬化。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48h的,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进行覆盖,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⑧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收集点用于存放施工垃圾,施工垃圾必须按照有关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规定及时清运到固原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⑨运输粉状物料的车辆不得超载、超速,并加盖蓬布,减少撒落;运输车辆行驶路线按照主管部门指定的路线运输,避开居民点和环境敏感点等;
  ⑩施工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单位不得在工地围护设施外设置材料堆场;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须及时拆除施工场地围挡、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施工场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
  通过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可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该不利影响也会随之消失。综上所述,在项目施工期必须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土方及时清运、拆迁湿法作业等6项规范化防尘措施,实现6个100%要求。对扬尘严格采取了上述防治措施后,其浓度可得到有效控制,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建筑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水。
  建筑施工废水产生量小,主要污染物为SS,并且属于间歇式排放,可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洗漱水,主要污染物为BOD5、COD和SS等,污染物含量较低。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环境管理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生活洗漱水经沉淀后用于泼洒裸露地面抑尘,使其自然蒸发。
  施工期间的污水排放量较小,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水环境影响很小。
  3、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转和各类车辆的运行,不可避免地将产生噪声污染,施工中使用的各种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都是噪声的产生源。
  本项目夜间不施工,白天施工机械噪声超标在约40米范围内,为了减轻本工程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严禁晚间22:00~次日6:00时段施工。
  ②降低施工设备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安装排气筒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加强定期检修、养护。
  ③降低人为噪声: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装卸过程中,尽量减少碰撞声音。
  ④建立临时声障: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于室内操作的尽量进入操作间,不能入操作间的,可适当建立单面声障。
  ⑤控制汽车鸣笛。
  ⑥如果确须夜间施工,须到当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
  ⑦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搅拌机等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分析及对策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主要来源于建筑施工中的大量渣土、施工废料等。如不妥善处理这些施工废料,则会污染环境;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如果随意堆放、倒弃会给周边环境卫生带来影响。
  为减少建筑垃圾在堆放和运输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如下措施:
  ⑴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的管理办法,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堆放。
  ⑵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运至相关单位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或处置措施,避免其因长期堆放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影响。
  ⑶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附近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只要加强管理,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施工期间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外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项目西南侧1000米的大店村村民。项目建设过程中会对周围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产生一定影响,尤其是施工噪声及扬尘对居民生活产生较大的影响。
  项目建设时须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在施工场地周围建立安全隔离带、密目网,树立文明施工标语,最大程度的征得周围受影响人群的谅解;控制施工噪声,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搅拌机等噪声的影响;严禁晚间22:00~6:00时段施工,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施工机械设备能在室内操作的尽量进入操作间,不能入操作间的,尽可能放置于项目场地的南部,进一步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的管理,设置禁鸣限速标志采取以上措施可最大程度的减轻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可最大程度的减轻施工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
  营运期
  1、废气
  营运期的废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汽车尾气及臭氧。
  ①臭氧
  项目采用电解氧气制备臭氧,生产过程中极少部分不溶于水的臭氧无组织排放。通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加强厂区绿化,员工佩戴口罩和防护服,并做好相应的员工操作培训,同时,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项目产生的极少量臭氧对环境影响较小。
  ②汽车尾气
  汽车尾气中主要有害成份为CO、THC、NOx等。CO是燃料在发动机内不完全燃烧的产物,主要取决于空燃比和各种汽缸燃料分配的均匀性。NOx是汽缸内过量空气中的氧气和氮气在高温下形成的产物。THC产生于汽缸壁面淬效应和混合缸不完全燃烧。汽车尾气直接排入周围大气中,属无组织排放,汽车尾气产生的污染物经扩散稀释后,浓度稀释并且很小,汽车尾气经自然扩散后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要求建设单位合理布置物流通道、增加出入口绿化、加强管理等手段,尽量减少汽车低速进出厂区所排的CO、THC、NOX等污染物。
  ③吹瓶废气
  吹瓶过程中会产生非甲烷总烃,原料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由对苯二甲酸二甲酯与乙二醇酯交换,然后再进行缩聚反应制得。因此,本项目在电加热和吹瓶成型的过程中会产生非甲烷总烃,根据类比同类型企业,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约为原料使用量的0.01%,则本项目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为0.005吨/年,产生速率为0.0026千克/小时。建设单位设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总风量为15000立方米/小时,吸附率约为90%,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005吨/年,排放浓度为0.00026千克/小时,排放浓度为0.017毫克/立方米,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指标。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⑴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超滤系统的反冲洗废水、反渗透系统产生的排水、反渗透系统的反冲洗废水和空桶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量约为5985.45立方米/年。
  ①反渗透系统产生的排水
  反渗透系统产生3871.5立方米/年的浓盐水,反渗透过程不改变水的pH、化学成分,主要是去除水中的溶解盐类、胶体、微生物、有机物等,项目原水为山泉水,其水质符合桶装饮用水相关标准,本身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本项目所使用的反渗透工艺为先进的RO反渗透装置,根据家用RO反渗透系统饮水机反渗透废水的水质,本项目过程产生的反渗透废水属于清净下水,最终排入海子沟。
  根据检测结果,海子沟水质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IV类标准,本项目超滤、反渗透系统排水可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IV类标准,同时,超滤、反渗透系统排水中溶解性总固体1270毫克/升,进入海子沟进行混合稀释后,溶解性总固体不超过1000毫克/升,不会对河道水质利用产生影响,仍可同时满足农田灌溉标准。
  ②空桶清洗废水、超滤系统反冲洗废水及反渗透系统反冲洗废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空桶清洗用水、超滤系统反冲洗用水及反渗透系统反冲洗用水采用超滤系统及反渗透系统产生的纯净水进行冲洗。冲洗用水量为1987.5立方米/年,清洗废水量约为清洗用水量的90%,则清洗废水产生量为1788.8立方米/年。冲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COD,浓度分别约为200毫克/升、150毫克/升。
  ⑵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约324立方米/年,项目不设食堂,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NH3-N、SS。
  ⑶检验室废水
  本项目化验室废水产生量约为实验用水的85%,则化验室废水产生量约为1.15立方米/年,检验室废水的主要污染因子为pH。
  厂区设置1座50立方米的化粪池,清洗废水经中和调节处理后汇同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张易镇大庄村农户定期通过罐车定期拉运用作农肥。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水泵、灌装机、喷码机、拔盖机、空压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约为70~90dB(A);进出厂区的车辆噪声值约为70~75dB(A)。
  根据预算,项目运营期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标准,对环境影响轻微。同时,建设单位应对噪声的治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对声源进行控制,是降低本项目高噪设备噪声最有效的方法。在设备选型上要选择符合国家噪声标准规定的正规设备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设备,以降低声功率;
  ②在设计中要做到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建筑物、构筑物的隔声作用,通过合理布局减轻动力设施对周围环境及外环境的影响;
  ③噪声较高的设备设立单独的隔振基础,有效防止噪声的扩散与传播;
  ④工艺设计中择优选用加工精度高,机壳强度大,装配质量好的低噪声设备;
  ⑤对空压机的排气口安装消声器,可降低压缩机的空气动力性噪声;
  ⑥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有些设备噪声可能有所增加,故应在有关环保人员的统一管理下,定期检查、监测,发现噪声超标要及时治理并增加相关操作岗位工人的个体防护。
  各噪声源采取以上措施后,室内传出的噪声经建筑物隔声、绿化带降噪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滤袋、泥沙、废反渗透膜、废桶、废桶标、废桶盖和职工生活垃圾。
  ①滤袋根据水质不定时更换,根据建设单位提供,一般1~2个月更换1次,1次为1套。
  ②反渗透膜每2~3年更换1次,每次6支,废反渗透膜的材质为芳香族聚酰胺,本身不具有危险性,未列入危险废物名录,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③超滤膜每2~3年更换1次,每次10支,废反渗透膜的材质为聚偏二氟乙烯,本身不具有危险性,未列入危险废物名录,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更换下来的废滤袋、废反渗透膜、废超滤膜由厂家回收。
  ④废桶产生量约为5个/年、废桶盖产生量约为150个/年、废桶标的产生量约为100个/年。废桶、废桶盖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桶标集中收集后送附近垃圾中转站处理。
  ⑤生活垃圾量按每人每天0.5千克计,营运期职工定员30人,年生产天数为270天,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05吨/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附近垃圾中转站处理。
  ⑥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每次充装0.3吨,但需定期更换活性炭,更换量根据下列公式进行计算,具体如下:
  T(d)=m(活性炭的质量,kg)×S(平衡保持量,%)/C(非甲烷总烃总浓度,mg/m3)×10-6(kg/ mg)×F(风量,m3/h)×t(24h/d),
  根据计算,活性炭的失活时间为84天,则建设单位每84天更换一次活性炭,则本项目废活性炭的产生量为1.3吨/年,不在厂区内储存,有厂家定期更换并回收利用。
  5、本项目对水源地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位于海子峡水源地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具体位于准保护区的西侧边缘,距离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约560米,本项目主要对山泉水进行生产,项目产生的废水成分简单,产生量较小,反渗透系统产生3871.5立方米/年的排水,属于清净下水,最终排入海子沟,水质可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Ⅳ类标准,同时,超滤、反渗透系统排水中溶解性总固体1270毫克/升,进入海子沟进行混合稀释后,溶解性总固体不超1000毫克/升,不会对河道水质利用产生影响,仍可同时满足农田灌溉标准;厂区设置1座50立方米的化粪池,清洗废水经中和调节处理后汇同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张易镇大庄村农户定期通过罐车定期拉运用作农肥。各类固体废物妥善收集后将交由厂家回收或送附近垃圾中转站处理。项目在生产过程中禁止向河道排放超标的废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禁止随意堆放,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各项目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且部分进行综合利用,因此,本项目对水源地的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