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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联铝材铝板带箔项目百万吨电解铝环评后第一次公示
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 / 时间:2019-04-23 07:43:04

  据霍林郭勒市政府网2019年4月10日讯 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铝板带箔项目年产100万吨电解铝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现将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铝板带箔项目年产100万吨电解铝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运行期间回顾内容
  1.项目概况
  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是由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共同投资兴建的以煤电铝为基础,以铝材料深加工为核心的循环性综合型企业。目前,公司已建成原铝产能100×104t/a,一系列(400kA)、二系列(400kA)和三系列(500kA),电解槽为2×368台400kA电解槽 148台500kA电解槽。公司于2018年6月开始运行生产。
  45×104t/a电解系列经环保备案(通环办字[2016]224号);55×104t/a电解系列经通辽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通环审[2016]25号);年产100万吨电解铝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经通辽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通环审[2018]17号)。
  2.主要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
  项目排放的SO2、F、TSP对各保护目标贡献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
  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抑尘。厂区内设有雨水管网,对区内的雨水进行收集,为了防止初期雨水将装置区的地面、装备及构筑物表面散落的污染物冲洗带走,污染地面水环境,在厂区内设置初期雨水储存池,用于存储初期污染物雨水。经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本项目废水不外排,不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中水回用实现资源节约与生态环保双赢(源自:2019年4月19日通辽新闻联播)

中水回用实现资源节约与生态环保双赢(源自:2019年4月19日通辽新闻联播)

中水回用实现资源节约与生态环保双赢(源自:2019年4月19日通辽新闻联播)

中水回用实现资源节约与生态环保双赢(源自:2019年4月19日通辽新闻联播)

中水回用实现资源节约与生态环保双赢(源自:2019年4月19日通辽新闻联播)

中水回用实现资源节约与生态环保双赢(源自:2019年4月19日通辽新闻联播)


  (3)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设立了单独的雨水系统。根据各类废污水的水质特征,采用清污分流,集中处理的方法,实施统筹的水务管理,做到一水多用、循环利用。正常工况下污水处理池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溢流等措施,污水不会渗漏和进入地下水,对地下水不会造成污染。本项目产生废水具有废水量小、污染物浓度低、污染物毒性低等特点,即使发生跑冒滴漏等现象,通过及时处理,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处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极大地减轻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危害,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总的来说,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当地环境带来严重影响。
  (6)环境风险
  依据风险识别中对本项目所涉及的物料情况的分析,所涉及的物料存在有毒物质,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含氟化氢烟气泄露事故。企业严格执行本风险评价中关于风险管理方面的内容,并充分落实、加强管理,杜绝违章操作,完善各类安全设备、设施,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执行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规程,能够降低本项目的风险值,使本项目的环境风险达到可接受的水平。
  3.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铝板带箔项目年产100万吨电解铝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期间公众参与调查采取网上信息公示及发放调查表两种方式公开征求当地公众意见。
  在两次环境信息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反馈意见,所有问卷被调查者对项目建设持支持的态度,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锦联公司目前环保工作较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因此,通过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环评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制定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大多数公众对本项目的实施是支持的。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工业园区B区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段继文
  联系电话:1584885158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冶东方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新邮电大厦707房间
  联 系 人:艾欣
  联系电话:0472-6966776
  电子邮箱:86413572@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住址、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行期间对当地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
  (3)您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何具体建议和要求;
  (4)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的运行持何种态度(支持或反对),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见附件下载;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反馈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2)本公示自上网之日起保留十个工作日。
  (3)公众也可自行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在填写完成后发送至86413572@qq.com或打印填写后邮寄至如下地址:中冶东方控股有限公司(包头市昆区邮电大厦707房间)或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工业园区B区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