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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新能能源60万吨甲醇项目高盐水零排放工程总承包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时间:2017-09-01 10:45:33

  据中财网2017年8月30日讯 8月31日,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关联方与新能能源有限公司签署60万吨/年甲醇项目高盐水零排放EPC项目总承包合同之关联交易的公告》: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与新能能源有限公司签署〈60万吨/年甲醇项目高盐水零排放EPC项目总承包合同〉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能源”)为回收60万吨/年甲醇项目污水处理装置生化废水、脱盐水站的浓排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等,于2015年4月签署了《新能能源60万吨/年甲醇项目浓盐水减排EPC工程总承包合同》(该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关联方中标新能能源有限公司浓盐水减排EPC总承包项目之关联交易公告》),由关联方北京永新环保有限公司(简称“永新环保”)负责浓盐水减排EPC总承包工作,工程内容包含污水处理改造、原污水回用装置改造、浓盐水减排新建装置的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调试、培训等工作。该水系统项目(又称“浓盐水减排EPC”)已于2015年11月竣工并稳定运行,目前污水回收率达92%(注:浓盐水减排率高于90%即为良好)。
  鉴于环保政策日趋严格,企业所有废水达到零排放的标准,为满足环保要求,新能能源计划投资建设高盐水零排项目对剩余8%高盐水进行处理。新能能源通过招标方式初步选定永新环保为高盐水零排项目总承包商中标单位(招标情况详见“三、(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并拟签署《新能能源有限公司60万吨/年甲醇项目高盐水零排放EPC项目总承包合同》。
  永新环保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的企业,构成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永新环保的关联交易总额已达到22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略)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略)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略)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能能源没有建设污水处理相关项目的经验,同时未组建水系统方面管理运营团队,随着水资源的紧缺和取、排水成本的不断上涨,加之国家新环保法出台和各级政府对环保检查力度的增大,对环保设施的运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于打造以“零水污染”为目标的新型能源化工产业园区,水系统须采用新型的工艺路线实现对化工系统产生的废水近零排放,永新环保目前已成功运营新能能源年产60万吨甲醇水处理系统(简称“一期水系统”),并负债总体设计、建设、设备采购、调试车新能能源20万吨稳定轻烃水系统项目(简称“二期水系统”),一期水系统目前运营指标稳定,二期水系统总体建设已近尾声且均通过阶段验收,因此永新环保对水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有更丰富经验,能够确保60万吨甲醇项目高盐水零排项目高质量实现预期目标,达到企业污水“近零排放”整体效果,实现新能能源健康、合法经营。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的整体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的过程中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杨宇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同意本项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在过往 12个月中,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关联交易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15年4月,新能能源与永新环保签订了《浓盐水减排EPC项目总承包合同》,该项目包括原有污水回用装置的改造,浓盐水处理装置的新建以及原有污水处理装置的改造三大部分,合同总额9500万元,由永新环保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建设,2015年4月项目正式开工建设,截止目前,此项目已验收并决算完毕,结算金额为9414万元,累计支付工程款 9214万元,剩余200万质保款尚未支付,预计2017年11月底前支付完毕。
  2016年6月,新能能源与永新环保签订了《年产60万吨甲醇水系统托管运营合同》,托管运营范围包括:除盐水装置(220)、污水处理装置(430)、浓盐水减排回用装置(450)、循环水装置(420)、仪表空压站、酸碱站、全厂地下管网总管及附属井群、生产应急缓存池。2016年实际发生托管运营费用594万元,预计2017年度托管运营费用为2450万。
  2016年7月,新能能源与永新环保签订了《年产20万吨稳定轻烃项目水系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合同》,合同预估价1809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水系统工程中的净水站、污水处理站、回用水站、浓盐水处理站、脱盐水站界区内的所有装置的设计、采购、工程管理。截至目前,已完成水系统净水站、除盐水站、回用水站、污水处理站、浓盐水站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备已全部采购完毕。水系统土建2016年底全部完成,2017年3月开展设备安装工作。2016年已支付设计费1200万元,采购费1992万元,合计支付3192万元。根据项目统筹计划,2017年计划支付水系统设计、采购、工程管理费12526万元。
  2017年5月,新能能源与永新环保签订了《新能能源有限公司20万吨/年稳定轻烃项目水系统委托试车及试运行服务合同》,总金额为1703.1万元,主要包括净水站、污水处理站、 脱盐水站、回用水站、浓盐水处理站、循环水等工段的单机试车、联动试车及水系统试运行工作,直至主装置(水煤浆)性能考核完毕。截止目前人员已全部配备完毕,阶段性单机试车均通过验收,已累计支付250万元。
  剩余费用将在2018年8月18日前陆续支付完毕。
  特此公告。
  关于新能能源有限公司60万吨/年甲醇项目高盐水零排放EPC项目
  新奥新能达旗一期60万吨甲醇项目现场建设了包括200立方米/小时污水处理系统、300立方米/小时脱盐水系统、430立方米/小时污水回用系统、5立方米/小时浓盐水分盐结晶系统在内的煤化工废水零排放示范项目。截止2017年2月,该项目已经连续稳定运行18个月,浓盐水回用率达93.17%,通过浓盐水分盐结晶产生的氯化钠、硫酸钠晶体经国家盐产品质检中心检测,干基氯化钠与干基硫酸钠含量达到99.5%,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新奥新能能源60万吨甲醇项目高盐水零排放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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