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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次公示
绵竹市环保局 / 时间:2015-11-19 07:56:19

  据绵竹市政府网2015年11月11日讯 《光大城乡再生能源(绵竹)有限公司绵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次公示》(简本)公告对外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第253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光大城乡再生能源(绵竹)有限公司绵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进行第二次公示,现将该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由来
  目前,绵竹市的生活垃圾主要依托现有的绵竹市万洁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该垃圾处理厂建于2004年,采用焚烧为主、卫生填埋为辅的工艺,设计处理规模约为200吨/日,目前实际处理规模约为230~250吨/日。由于该垃圾处理厂建设较早,工艺及设备均比较落后,环保设施并不完善,与国内新建设的生活垃圾焚烧厂相比差距较大,且已达到超负荷运转。随着近年绵竹市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居民生活垃圾产生量也在不断增长,为满足绵竹市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不断增长的需求,绵竹市急需一座现代化的生活垃圾焚烧厂。
  为此,2015年1月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政府与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签署垃圾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BOO即投资-建设-拥有),拟在绵竹市拱星工业园万洁垃圾处理厂旁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为600吨/日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该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300吨,本次评价对象为一期工程项目。
  2、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垃圾接收及储存系统、垃圾焚烧系统、热力系统、烟气净化系统、飞灰及炉渣处理系统等主体工程,化水制备系统、压缩空气系统、除臭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渗滤液处理站等辅助工程,油罐区、氨水储罐、石灰储仓、活性炭料仓、飞灰贮仓、水泥料仓、螯合剂罐等储运工程,供水工程、供电工程等公用工程,及食堂、倒班宿舍楼等办公生活设施。
  项目选用工艺成熟的炉排炉焚烧工艺,配套1台日处理垃圾能力300吨的焚烧炉,年处理生活垃圾量约10.95万吨;配套1台6MW汽轮发电机组,设备年运行时间8000h,年发电量为3250万kWh,项目投资总额约1.8亿元人民币。
  3、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属国家发改委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中鼓励类三十八类“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20项‘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号)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中相关规定,及国家《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预测结果表明,本工程垃圾库、渗滤液处理站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污染物NH3、H2S小时最大平均浓度满足评价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污染物NH3、H2S满足厂界达标排放要求。
  正常工况下焚烧炉废气产生的SO2、NO2、氯化氢、Hg、Pb小时平均浓度、日均浓度、年均浓度均满足评价标准要求,各关心点的SO2、NO2、HCl、H2S、二噁英最大小时浓度预测结果叠加环境现状监测值后,也能够满足评价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在以生产车间及渗滤液处理站边界设置300m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居民分布。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工程废水处理采取分质、分类处理,厂区分别设置1套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和1套渗滤液处理系统。
  其中,地磅区冲洗水、汽车引桥冲洗水、河水净化系统反冲洗水、化水制备系统反冲洗水及员工生活污水等低浓度废水送生产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水解酸化+二级接触氧化生化处理+中水深度处理”工艺)处理后,作循环冷却系统补水、道路洒水及绿化用水等。
  渗滤液、卸料平台冲洗废水等高浓度废水送渗滤液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系统+RO反渗透系统”处理工艺)处理后,清水作循环冷却系统补水,浓液一部分回喷垃圾坑焚烧处理,剩余部分用于飞灰固化和石灰浆制备用水。
  通过上述措施,可实现全厂废水不外排。
  3、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炉渣、飞灰、废铁渣、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及生活垃圾等,其中,炉渣外运作建筑材料,实现综合利用;根据对飞灰性质的分析,飞灰固化后的含水率、二噁英含量及浸出液危害成分的浓度均能达到控制要求,因此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可行;废铁渣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站;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送焚烧炉焚烧处理。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成后,通过合理布局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声环境能够达标。厂界30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项目建成后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三、 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废水治理措施及效果
  本工程废水处理采取分质、分类处理,厂区分别设置1套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和1套渗滤液处理系统。
  其中,地磅区冲洗水、汽车引桥冲洗水、河水净化系统反冲洗水、化水制备系统反冲洗水及员工生活污水等低浓度废水送生产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水解酸化+二级接触氧化生化处理+中水深度处理”工艺)处理后,作循环冷却系统补水、道路洒水及绿化用水等。
  渗滤液、卸料平台冲洗废水等高浓度废水送渗滤液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系统+RO反渗透系统”处理工艺)处理后,清水作循环冷却系统补水,浓液一部分回喷垃圾坑焚烧处理,剩余部分用于飞灰固化和石灰浆制备用水。
  通过上述措施,可实现全厂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2、废气治理措施及效果
  (1)焚烧炉烟气
  ①本项目控制二噁英及呋喃的生成的措施主要包括:
  a.每台炉设置1套柴油燃油辅助燃烧系统;
  b.选用了技术成熟可靠的炉膛和炉排结构,使垃圾在焚烧炉中得以充分燃烧。工艺中通过调整空气流量、速度和注入位置,减少CO和元素碳,以减少二噁英的浓度。
  c.通过“三T”控制法,使垃圾中的原生二噁英绝大部分得以分解。
  d.尽量缩短烟气在处理和排放过程中处于300~500℃区域的时间,控制余热锅炉排烟温度不超过200℃,烟气除尘采用袋滤器,以便减少二噁英的再合成。
  e.采用了半干式中和塔/布袋除尘器相结合的烟气处理系统,使有害有机污染物凝结于飞灰上,布袋除尘器在集尘的同时也把这些有机物去除。同时在进入滤袋式除尘器的烟道上设置活性炭喷射装置,进一步吸附二噁英。
  ②废气中重金属的控制:
  a.做好源头控制,将垃圾分类收集。
  b.采用喷入活性炭吸附去除重金属。以汞为例,将活性炭吹送入滤袋过滤器的烟气管线上游,通过吸收反应除去,去除效率约为90%。据国外资料,半干式中和塔+滤袋式过滤器的工艺组合在国外实际测试中,最佳的去除效率可达99%。
  ③焚烧炉脱氮系统:本工程中,焚烧炉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工艺脱氮,净化效率可达30~50%。
  ④烟气净化系统:本工程烟气净化拟采用半干式中和塔和袋式除尘器串联的方式。利用高效雾化器将消石灰泥浆从塔底向上或从塔顶向下喷入干吸收塔中,有效降低气体的温度,中和气体中的酸气。通过喷入活性炭对二噁英类物质的吸附和对重金属的吸附,然后进入袋式除尘器,袋式除尘器通过过滤将烟气中细灰尘粒、中和剂及脱酸反应产物颗粒、吸附有二噁英类和重金属的活性炭颗粒等捕捉后排出,袋式除尘器出口烟气含尘量可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2)恶臭控制措施评述:
  臭气污染源主要来自进厂的原始垃圾,垃圾运输车在卸料过程中和垃圾堆放在垃圾贮坑内散发出恶臭的气体,其主要成分为H2S、NH3等。采用以下方式控制恶臭气体:
  ①采用封闭式的垃圾运输车;
  ②垃圾卸料大厅、垃圾贮坑采用封闭式布置;
  ③在垃圾焚烧厂主厂房卸料大厅的进出口处设置风幕;
  ④垃圾贮坑所有通往其它区域的通行门设双层密封门;
  ⑤设置自动卸料密封门,使垃圾贮坑密闭化;
  ⑥在垃圾贮坑、储渣池上方抽气作为助燃空气,使贮坑区域、储渣池形成负压,以防恶臭外溢;
  ⑦规范垃圾贮坑的操作管理,利用抓斗对垃圾不停地进行搅拌翻动,可避免垃圾的厌氧发酵,减少恶臭产生;
  ⑧定期对垃圾贮坑进行喷洒灭菌、灭臭药剂;
  ⑨焚烧炉停炉检修期间,开启电动阀门及除臭风机,臭气经过活性炭除臭装置吸附过滤达标后排入大气。
  综合分析全厂所采用的废气治理措施,类比运行中的焚烧厂的实际处理效果,本项目建成后所排放的二噁英类的控制效果完全可以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的1.0 ng(TEQ)/m3标准要求,也可达到欧美标准0.1ng(TEQ)/m3标准要求,其它重金属、飞灰、酸性气体等污染物质也均可保证达标排放;通过恶臭控制措施可以减轻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本工程无组织排放的臭气厂界浓度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由此可见,本项目所采用的废气治理技术,通过全面的、有效的治理技术和措施得以保障,最大限度的保护周围环境影响空气质量。
  3、固废治理措施及效果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炉渣、飞灰、废铁渣、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及生活垃圾等,根据对同类生活垃圾炉渣浸出试验,炉渣属一般固体废物,拟作建材原料,综合利用;飞灰属危险废物,固化稳定处理后的飞灰能够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可送填埋场填埋处理;废活性炭为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污泥和生活垃圾进入本工程焚烧系统焚烧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二次污染。
  4、噪声防治及效果
  本工程噪声源主要来自风机等空气动力设备、大功率水泵等。项目将根据设备情况分别采用以下降噪措施:
  ⑴对锅炉空排气管道控制阀、安全阀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安装排气消音器,对阀与消音器间的管路做减振处理。
  ⑵对风机做隔音箱,安装排气消音器。
  ⑶对各种泵类采取加装橡胶接头等振动阻尼器;水泵等基础设减振垫。
  ⑷锅炉房等选用隔声、消音性能好的建筑材料。
  ⑸加强管理、机械设备的维护。
  ⑹主厂房合理布置,噪声源相对集中,控制室、操作间采用隔音的建筑结构。在运行管理人员集中的控制室内,门窗处设置吸声装置(如密封门窗等),室内设置吸声吊顶,以减少噪声对运行人员的影响,使其工作环境达到允许噪声标准。
  ⑺总图合理布局并加强厂区绿化,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地下水防治及效果
  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即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项目对可能污染地下水的区域进行防渗处理,可有效杜绝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的污染,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风险防范及效果
  本项目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原辅料及产生的部分污染物具有有毒有害特性,同时烟气处理系统存在事故隐患,存在有各种内外因素所导致的事故性危害,其中物料泄漏和烟气事故排放是引发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
  根据分析,项目主要事故源来自烟气处理系统、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等。计算表明,发生有毒物质泄漏等事故情况,财产损失和健康影响基本上限于300米防护距离内,对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发生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事故时,可通过扩大调节池的容量来防止渗滤液超标排放。
  对生产运行中事故隐患和后果的认识,是要求通过安全措施的配备和落实,最大可能地降低事故风险性,因此建设单位必须完全落实和完善事故预防措施,以及确定详尽的事故应急预案。
  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后,可有效降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项目风险值处于可接受水平。
  四、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绵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缓解目前绵竹市城乡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工程对所在区域的环境正效益显著。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用地已得到规划及土地部门同意,选址符合当地规划。生产过程中采用了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预测表明该工程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项目取得周边公众理解和支持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 公众查阅环境报告简本的方式、期限及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绵竹市公众信息网站查阅项目环境报告简本信息,查阅期限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同时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查阅。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征求公众如下方面意见:
  ①对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环评报告结论的意见;
  ③对建设项目其他环保方面的意见;
  ④对建设项目的态度。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填写建设单位发放的公众参与调查表
  2.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名称:光大城乡再生能源(绵竹)有限公司
  地址: 绵竹市东北镇苏绵大道中段29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38-6780985
  邮箱:liz1216@126.com
  环评机构: 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单位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8号
  邮编:610041
  电话:028-83378367
  电子邮箱:624450337@qq.com
  八、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