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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瓯昌树脂化工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改造提升项目
泉州市环保局 / 时间:2015-07-01 13:27:53

  据泉州市环保局网2015年6月29日讯 6月29日,《泉州市瓯昌树脂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公告发布: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环保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市瓯昌树脂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改造提升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示时间:2015年6月29日~7月13日(10个工作日)。
  一、 项目名称:泉州市瓯昌树脂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改造提升项目
  二、 建设地点:泉惠石化工业区
  三、 建设单位:泉州市瓯昌树脂化工有限公司
  四、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华侨大学
  五、 项目概况
  本项目系对原位于泉惠石化工业区内的1万吨不饱和树脂项目进行技术升级改造、调整产品方案、提升产品品质,在原生产车间旁,新建一个生产能力为1万吨的不饱和树脂新型生产车间,并拆除原有生产设备,保留原有污水处理设施等辅助工程。在园区天然气管道接通前的过渡期间,保留原有燃煤导热油炉供热,在园天然气管道接通后,导热油炉应立即改用天然气。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缩聚废水经精馏塔蒸馏预处理后,与其它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处理规模为70吨/日,工艺为“UASB+UASB+PACT+水解酸化+三相流化床+接触氧化+生物膜过滤”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接入园区管网前,尾水处理到杂用水标准仍在厂区回用,零排放;接入园区管网后,生物膜过滤系统停用,尾水处理达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大气环境
  原有燃气导热油炉配套“麻石水膜除尘器+钠钙双碱法脱硫塔”处理装置,废气经处理后通过40m高的烟囱排放,无需改造。
  苯乙烯储罐呼吸废气和车间工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氧化喷淋”处理后送入污水处理站曝气后,随污水处理站废气统一收集送后再经“碱液喷淋+高锰酸钾氧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送至导热油炉,正常工况下送入导热油炉内焚烧,烟气通过导热油炉40m高烟囱排放;导热油炉停机时直接通过导热油炉40m高烟囱排放。
  项目需设置生产车间边界外延200m的卫生防护距离,目前此距离无环境敏感目标。
  3、噪声环境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降噪措施,同时加强机械设备维修和养护管理。项目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和树脂滤渣、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七、公众参与
  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张贴公告、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共发放105份调查表,回收有效问卷103份,100%被调查居民和单位、团体均支持此项目建设,无人反对项目建设。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承诺在园区天然气接通后,立即对燃煤导热油炉进行改造,改为燃用天然气。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2132238
  地址: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36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