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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化工离子膜烧碱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时间:2015-06-25 08:38:00

  据聊城新闻网2015年6月24日讯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化工分公司离子膜烧碱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现已编制完成。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78年,是集化肥、化工于一体的综合性化学工业企业,山东鲁西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设鲁西化工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化肥厂及氯碱化工分公司、中盛蓝瑞化工有限公司、工业装备公司等11个企业。其中第六化肥厂、第八化肥厂(煤化一公司)、氯碱化工分公司、中盛蓝瑞化工有限公司、工业装备公司、煤化二分公司等6个企业在聊城市经济开发区聊城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内。
  本项目建设单位是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化工分公司,是以生产氯碱为主导产品的化工企业,现有职工500余人,总资产5亿元,主导产品烧碱、液氯。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响应国家节能降耗要求,同时满足公司的发展需求,公司计划在淘汰10万吨/年隔膜碱装置,在现有20万吨/年的离子膜烧碱生产装置基础上进行扩建,建设2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二期工程),包括一次盐水精制、二次盐水精制、电解、氯氢处理、氯化氢合成(依托一期)以及淡盐水脱氯、脱硝等工序,主要设备包括4台SST膜过滤器、3台螯合树脂塔、12台n-BiTAC 离子膜电解槽、氯气洗涤塔、氯气干燥塔、除害塔和吸收塔等。建成后全厂离子膜生产装置能力达到40万吨/年。
  拟建项目淘汰老的隔膜法烧碱装置,采用日本氯工程公司的n-BiTAC 离子膜电解槽(属于零极距离子膜法)生产烧碱,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鼓励类(“零极距、氧阴极等离子膜烧碱电解槽节能技术”)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扩建项目办公、控制、化验、罐区等均依托一期工程。供热、供水、供电、循环水以及污水处理均依托鲁西化工园区公用工程。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废气:事故氯处理系统尾气(G1)收集事故工况下的废氯气,采用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处理效率大于99.9%,氯气排放浓度为40毫克/立方米,25米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本项目盐酸合成依托现有的二合一炉。盐酸合成炉生产的氯化氢气体经冷却降温后,经二级降膜吸收器生产盐酸,生产盐酸后剩余的氯化氢尾气(G2)经水吸收塔(处理效率90%)、碱液吸收塔(处理效率99%)吸收后尾气由29m高排放。废气排放量废气排放量为1000立方米/小时,氯化氢排放浓度40毫克/立方米,排放速率0.04千克/小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本项目建成后,氯化氢尾气排放量0.32吨/年,其中本项目增加量为0.16吨/年。本项目氯碱装置区无组织排放量分别为:氯气:0.12千克/小时、HCl:0.06千克/小时。
  2、废水: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地面冲洗水、机泵冷却密封水、生活污水以及新增循环水系统排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水等。其中盐泥压滤产生的滤液、电解工序产生的淡盐水、氯氢处理工序冷凝水、树脂再生产生的碱性废水全部回用于化盐工段。再生螯合树脂时产生酸性废水(W1)、机泵冷却、密封水、生活废水、地面冲洗废水送鲁西化工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扩建项目废水经废水深度处理中水回用装置处理后,RO出水8.13立方米/小时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标准(COD 60mg/L、氨氮10mg/L、氯化物250mg/L)回用于循环水系统补水。浓液3.49立方米/小时经过“臭氧氧化-生物接触氧化”处理后,COD浓度≤60mg/L,氨氮浓度≤6mg/L,能够满足《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5-2007)中表4、二级标准要求及关于批准发布《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4项标准修改单的通知”(鲁质监标发[2011]35号)中的相关规定(COD 60mg/L、氨氮6mg/L),达标后排入赵牛河。
  3、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盐泥、废螯合树脂、废膜、废包装物及生活垃圾等,均得到妥善处置。
  4、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风机、压缩机及各种机泵,其噪声级(单机)一般在80~95dB(A),均采取室内安装、基础减振等措施。
  5、环境风险:拟建工程最大可信事故风险值低于化工行业允许风险值,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拟建工程风险控制采取如下主要措施:1、确保拟建工程围堰净空容积大于其内部最大储罐容积;2、事故废水收集措施:在扩建工程处新建一座1000立方米事故水池,负责收集扩建工程消防水排水和初期雨水。3、配备可燃气体及有毒有害气体等泄漏检测报警系统。
  6、防护距离:根据预测,本项目须设置以装置为边界1000m的卫生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共有张洪津村、四合村、红庙赵村、高少宇村、曹凤台村、刘奎雨村、索集村等村庄,根据聊高新区管发[2015]4号文件,上述村庄在2017年底前完成搬迁。搬迁完成后卫生防护距离内将没有敏感点,即搬迁完成后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另外本工程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评结论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址符合规划要求,布局基本合理;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污染贡献值不大;能满足清洁生产要求;经济损益具有正面效应,项目能得到公众的支持。因此,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化工分公司
  地  址:聊城经济开发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卢洪杰
  电  话:0635-3481030
  E-mail:luhongjie@lxhg.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山东省化工研究院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邮编:250014)
  联 系 人:祁海平
  电  话:0531-82663185
  E-mail:forever196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