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膜工业协会官方网站!
 
热门标签:
水利行业 最大反渗透式
工业新闻
Industry news
江苏省规定化工集中区入区企业须建设废水预处理设施
《中国环境报》记者 闫艳 / 时间:2009-12-17 11:53:18
  据中国环境网2009年12月17日讯 作为经济欠发达的江苏苏北地区,在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如何防止不符合产业政策和污染严重的项目趁机向苏北转移?近日,在苏北地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江苏省决定,将利用1年时间,掀起新一轮的化工集中区环保专项整治。
  江苏省副省长徐鸣在会上强调,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苏北可持续发展。一是要下决心大力整治化工集中区,开展集中整治。园区必须具有集中式污水处理和集中供热设施;入区企业必须建有废水预处理设施,单独设置废水排放管、清下水排放管,实现“一企两管”;区内危险废物必须全部安全处置,全面提高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水平。二是严格环境准入,在整治过程中,停止审批新的化工园区,对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运行不正常的集中区,新、改、扩建项目一律不批。三是推进入园进区,分散的化工企业要加快向园区集中,化工园区外不得再新批化工项目。
  自2006年10月江苏省开展化工企业专项整治以来,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共关闭淘汰化工企业4564家,其中苏北5市(淮安、宿迁、徐州、连云港、盐城)共关闭684家,超额完成275家。在这次整治过程中,江苏采取多项措施推进化工企业的关停并转。
  依法关闭违法违规化工企业,苏北5市按照与江苏省政府签订的关闭企业责任目标,提出了高于责任目标的内控目标。严格按照要求,逐一会审,排出拟关闭企业名单。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对列入关闭名单的企业,限期实施关闭。推进企业入园进区。苏北各市对化工园区和集中区进行了清理,并由省辖市政府对本地区拟保留或设立的化工集中区予以确认。
  提高准入门槛。苏北5市加强综合项目审查和事前把关,淮安市还在省规定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投资准入门槛,内资新建化工项目的投资额必须达到1亿元以上。
  加强督促检查。苏北5市加强对基层县市(区)和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多种方式,检查基层和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整治要求落实到位。
  在提升企业治污能力方面,所有入区企业必须建设废水预处理设施,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并强化对特征污染物的处理措施。实现“清污分流,一企两管”(废水排放管、清下水排放管),废水排放管以明管的形式与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对接,污水处理厂应加强对企业接管废水的日常监督管理,在每个企业接管口设置在线监控装置。各级环保部门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档案,实现“一企一档”,便于日常监管。
  积极推进化工集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区域污染集中控制及风险防范水平。加快推进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率不得低于25%。加快推进化工集中区集中供热中心及配套管网建设,满足集中供热条件的集中区,集中供热率要达到100%,拆除各类供蒸汽锅炉;暂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集中区,先期入区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加快推进化工集中区环境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污染源(包括清下水系统)自动监控网络体系、区域环境质量检测与污染预警系统和事故应急处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