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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建得起、用不起”绝非个案待破解
《新京报》记者 张智新 / 时间:2009-07-06 13:41:25
  据中国环境投资网2009年7月3日讯 六年前,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花费500多万元,在西长沟村建成了一个污水处理厂,但时至今日仍未投入使用,而一旁的河水受污染越来越严重。据该镇负责人介绍,该镇目前的污水排放量未能达到污水处理厂的设计标准。若该厂投入使用,镇里担心“大材小用”。(6月24日《京华时报》)
  对长沟镇负责人“大材小用”的说法,估计不少人并不认同:没达到设计排放量的污水,就不是污水吗?
  但是,只要对污水处理问题稍作研究就会发现,这位负责人还真不是“忽悠”群众。根据计算,该厂一旦启用,每天的成本最少也是5000元。如果“大材小用”,成本可能远远超过5000元。一年下来,该厂运营费用至少需要180万元左右。建设费用500万元,年运营费用180万元,这对一个人口2.6万的京郊小镇来说,的确不堪重负。
  自掏腰包耗费巨资建设污水处理厂,但目前财力无力维持其正常运营,上级财政不给钱,当地排污费难以收缴甚至根本就没征收,结果一边是耗费巨资的污水处理厂长期闲置,一边是河水污染越来越严重,长沟镇面临的“建得起、用不起”的困境,甚或“建不起更用不起”,正是当前不少中小城镇同样面临的环保悖论。
  造成这一悖论的根本原因,在于乡镇财力捉襟见肘,对环保投入“有心无力”;而上级政府的财政扶持不到位,对小城镇环保投入则是“有力无心”。
  从学理上分析,包括污水处理厂在内的环保设施,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特征,属于典型的纯公共产品。而且这种公共产品的外溢性很强,即一个地方提供的公共产品,能让很多其他地方的人受益而不用付费。因而其建设运营的投入,不能仅由所在地民众或政府承担。让一个小镇独自承担污水处理建厂、运营的所有费用,不仅独木难支,更不符合政府间财权事权的划分原则。
  类似长沟这样“建得起、用不起”的污水厂绝非个案。据有关调查显示,目前全国1400多座污水厂中,有一半处于半开工状态。破解这一难题,关键在于尽快制定强有力的政策甚或通过立法,确定各级政府在小城镇环保设施投入上的责任主体地位及其比例分担原则,确保财力特别是新增财力向小城镇及农村环保建设倾斜,同时加强对小城镇企业和居民的排污费征收,让全国所有小城镇的环保设施始终“建得起、用得上”。
  据统计,仅今年头3个月,中央政府新增加的2300亿财政投资中,就有230亿是用于环保项目,所占的比例高达10%。但对千千万万个嗷嗷待哺的“长沟”来说,这笔钱恐怕仍嫌不足。各级政府在确保自身投入力度的同时,恐怕还应想方设法引入社会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