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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鸿化工铬铁碱溶氧化新工艺制铬酸盐生产项目已环评
《青海日报》 / 时间:2012-11-26 15:32:34
  据青海日报网2012年11月22日讯 11月22日,青海省博鸿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青海省博鸿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万吨/年铬铁碱溶氧化新工艺制铬酸盐清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青海省博鸿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万吨/年铬铁碱溶氧化新工艺制铬酸盐清洁生产项目
  2、工程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青海省博鸿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西区。
  5、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20 ×1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390平方米,采用行业推广的铬铁碱溶氧化新工艺制铬酸盐清洁生产专利技术,建设1条5万吨/年重铬酸钠生产线,生产过程无含六价铬废渣产生。
  6、总投资:人民币29165万元,环保投资约1403.33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5%。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概述
  拟建工程产生的废气污染源有燃气启动锅炉废气和喷淋净化塔废气,主要含烟尘、SO2、NOx、Cr3+等;废水包含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有板框压滤洗涤水、离子膜和滤布清洗废水、喷淋净化塔废水、化验室废水和初期雨水;噪声源主要是湿磨机、风机和冷却塔等;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包装袋、还原沉淀滤渣、化验室废液、废离子膜、废滤布和生活垃圾等。
  三、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由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的结果可知:
  1、拟建工程实施后,在采取硫酸亚铁喷淋净化后,启动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采取上述相应环保措施后大气污染物烟尘、SO2、NOx、三价铬均达标排放,拟建工程各项污染物评价区域浓度最大贡献值和对环境保护目标的贡献值均较小,均能够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工程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
  2、拟建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均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对厂区附近地表水下麻村河影响较小。
  3、拟建工程实施后,昼、夜各厂界噪声评价点的预测值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标准限值。
  4、拟建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的环卫部门清运到指定地点消纳。一般固体废物均得到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概述
  1、大气污染物
  拟建工程废气主要是燃气启动锅炉废气和氧化溶出工段、压滤洗涤工段和蒸发工段喷淋塔净化废气,其中净化废气经硫酸亚铁喷淋净化还原后,其中Cr6+全部还原Cr3+, Cr3+排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锅炉废气排放浓度满足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物
  生产废水中板框压滤洗涤水、地面冲洗水、废离子膜和废滤布清洗水等均在本系统内循环使用,而喷淋净化塔废水、化验室化验废水、初期雨水、进入还原中和罐,先将六价铬还原为三价铬,再经加碱将三价铬和铁离子沉淀下来,经沉降澄清后,泥水去小板框压滤机过滤,滤渣混入含铬氧化铁出售,滤液返回至还原中和罐。沉降澄清上清液经超滤(UF)+RO(反渗透)后,回用于喷淋净化塔补充水和地面冲洗水,反渗透浓液排入储水池储存,自然蒸发。全厂含铬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自建一体化设备处理后回用于绿化。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厂区附近地表水下麻村河影响较小。
  3、噪声
  选取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拟建工程实施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得到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到了污染物达标排放,工程实施后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衡量工程建设可行。
  六、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于2012年11月22日至12月5日直接致电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问询拟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内容介绍。
  七、公众调查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地调查范围集中在拟建工程周边的居民、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对工程区域环境现状的意见;对拟建工程建成后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的意见;对拟建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是否同意拟建工程的建设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的方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我们将会针对公众提出的每一条公众意见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和回馈处理方式。
  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海省博鸿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西区
  联系人:王永全 
  联系电话:0971-8012785
  传真:0971-8018813
  电子邮件:qhgyzg@163.com
  2、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环联(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58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青年沟东路华表大厦603             
  邮编:100013
  联系人:吕伟
  联系电话:010-51230069
  传真:010-51230016
  电子邮件:lvwei2271@126.com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方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拟建工程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