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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江苏县级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平均达到80%以上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曹卢杰 / 时间:2022-06-20 14:49:22

扬子晚报网6月17日讯: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建设  全面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省初步建成源头管控到位、厂网衔接配套、管网养护精细、污水处理优质、污泥处置安全的城市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区域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明显提高,污染物削减率大幅提升。按化学需氧量因子核算,全省县级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平均达到80%以上,有条件的县(市、区)努力达到100%。

《实施意见》提出了6项重点任务:

制定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实施方案,要求13个设区市结合2020年度城市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结果,分别编制各自的实施方案,明确2022年至2025年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修复改造与建设计划,制定重点工程项目清单,推进项目实施,确保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逐年稳步提高。

强化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建设,统筹规划、科学布局污水处理厂,到2025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30万吨/日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制定我省差异化管控的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推进新一轮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强化水处理全过程环境监管,对重点泵站实施流量及水质在线监测。

加强城市污水收集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

强化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加快推进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新建冶金、电镀、化工、印染等工业企业排放含重金属、难降解废水、高盐废水的,不得排入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已接管的工业企业经排查评估认定不能接入的限期退出。

强化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针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因地制宜建设尾水湿地净化工程,对处理达标后的尾水进行再净化,鼓励将净化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尾水,用于企业和园区内部工业循环用水,或用于区域内生态补水、景观绿化和市政杂用等。

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对出现返黑返臭的,加强溯源分析和动态治理。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领域和部门。为保障《实施意见》落实落细,江苏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将设立专门工作组,把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列入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书,定期调度推进,每年考核评估,结果纳入全省高质量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