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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碳排放影响评价将纳入“两高”项目环评
中国环境 / 时间:2021-06-04 01:06:24

中国环境6月1日讯:5月31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审批。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多处提及碳排放相关内容,如规定新建、改建、扩建这类项目须满足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碳排放影响评价将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等。

《意见》指出,以“两高”行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规划环评应增加碳排放情况与减排潜力分析,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煤电能源基地、现代煤化工示范区、石化产业基地等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适时优化调整规划。

《意见》要求,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

《意见》强调,要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应积极推进“两高”项目环评开展试点工作,衔接落实有关区域和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清洁能源替代、清洁运输、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政策要求。在环评工作中,统筹开展污染物和碳排放的源项识别、源强核算、减污降碳措施可行性论证及方案比选,提出协同控制最优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企业探索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和碳捕集、封存、综合利用工程试点、示范。

同时,地方政府落实“两高”项目生态环境防控措施不力问题突出的,将依法实施区域限批,纳入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