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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加快新材料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时间:2019-05-05 06:40:07

  据浙江省政府网2019年4月24日讯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快新材料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22号,2019年4月4日)现已公开发布,内容如下: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加快新材料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加快新材料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2019-2022年)

  新材料产业是战略性、基础性产业,也是高技术竞争的关键领域。为加快发展新材料产业,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八八战略”为总纲,聚焦聚力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以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重大装备、重大工程需求为导向,创新驱动,应用牵引,协同发展,开放合作,重点突破一批关键领域新材料,做大做优一批传统领域先进基础材料,谋划布局一批前沿领域新材料,推动料要成材、材要成器、器要好用,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产用协同良好、支撑服务体系健全,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富有特色和竞争力的新材料产业发展体系。
  (二)行动目标。到2022年,新材料产业年产值突破1万亿元,比2018年增长53%以上,年均增长11.2%,产业规模稳居全国前4位;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更加突出。
  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培育8家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行业龙头企业,20家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在大尺寸单晶硅片、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光学膜、钴新材料、稀土永磁材料、高纯电子化学材料等若干领域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创新能力明显提升。重点新材料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3%以上,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能力明显提升,企业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力争新建设7家以上国家级、省级新材料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引进和培育10家以上高水平研究院(所)等科技创新载体,集聚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
  集群优势进一步凸显。建成化工新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磁性材料、氟硅新材料和光学膜材料等若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基地。
  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球知名新材料产业创新中心及全球有重要影响力的新材料研发和制造高地。
  二、重点方向
  (一)重点主攻一批关键战略材料。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及我省产业提升需要,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集成电路用关键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和新型显示材料,生物医药领域高端功能植/介入医用材料,高端装备用特种合金材料,电动汽车领域新能源材料、高性能磁性材料和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等关键战略材料,突破材料及器件的技术关和市场关,完善原辅料配套体系,提高材料成品率和性能稳定性,实现产业化和规模应用。
  (二)着力提升一批先进基础材料。以交通运输、船舶海工、能源石化、关键基础零部件领域用先进钢铁材料,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电力电子领域用先进有色金属材料,高端树脂、特种橡胶及工程塑料等先进化工材料,高性能化学纤维等先进纺织材料,结构功能一体化绿色建材等先进建筑材料为发展重点,大力推进生产过程的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重点突破材料性能及成分控制、生产加工及应用等工艺技术,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质量稳定性和服役寿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先进基础材料国际竞争力。
  (三)提前布局一批前沿新材料。瞄准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依托现有产业基础,以石墨烯、金属及高分子增材制造材料、智能复合材料等前沿新材料为重点,加强基础研究与技术积累,注重原始创新,加快实现重大原创性突破。做好前沿新材料领域知识产权布局,围绕重点领域开展应用示范,逐步扩大前沿新材料的应用领域。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重点品种、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工程。瞄准优势领域,围绕重大工程建设、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和数字经济、生物经济、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等新兴产业发展需求,聚焦重点关键材料,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提高新材料产业的支撑能力。(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专栏1  数字经济需求材料重点攻关领域
  1.集成电路材料。重点发展电子级多晶硅、200毫米和300毫米单晶硅片、大尺寸碳化硅单晶、氮化镓晶片等先进半导体材料,以及高端集成电路制造用光刻胶、电子湿化学品、电子气体和前驱体;扩展高纯金属及合金溅射靶材产品线。在硅片金属杂质、氧含量、表面缺陷以及几何尺寸控制等方面开展重点攻关;开展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外延生长动力学、掺杂动力学、缺陷形成和控制规律等基础研究。
  2.高性能磁性材料。加强高性能低功耗的功率铁氧体、新型高性能非晶纳米晶软磁材料、下一代高频稀土软磁材料、电磁屏蔽和吸波材料、复合软磁材料等软磁金属材料生产技术研发,满足电子信息领域需求。
  3.光电信息材料。重点发展光纤预制棒全合成制造技术、偏光增亮膜、量子点膜等多种光学膜产品、蓝宝石晶体及衬底材料、压电晶体材料,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开展稀土掺杂光纤、光纤连接器用高密度陶瓷材料加工技术研发,满足信息通信设备需求。
  4.石墨烯。突破石墨烯材料规模化制备和微纳结构测量表征等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大型石墨烯薄膜制备设备及石墨烯材料专用计量、检测仪器,实现对石墨烯层数、尺寸等关键参数的有效控制。围绕石墨烯在传感器、触摸屏等数字经济相关领域应用,重点发展基于石墨烯材料的传感器、触控器件、电子元器件等产品。
专栏2  新能源汽车材料与生物医用材料重点攻关领域
  1.新能源汽车材料。根据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的需求,开发高能量密度电极材料;开发汽车复合材料轻量化部件,减少能耗。重点提升镍钴锰酸锂/镍钴铝酸锂、富锂锰基材料和硅碳复合负极材料安全性、性能一致性与循环寿命,开展高容量储氢材料、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材料、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及防护材料研究,实现先进电池材料合理配套。重点攻关高纯度电解质制备与复配技术、高比容电极和耐高温隔膜制备技术,突破快速固化树脂及快速胶接剂技术、复合材料设计技术、碳纤维预成型技术、复合材料快速成型及自动化装备技术,扩展高性能复合材料应用范围,支撑汽车轻量化发展。
  2.生物医用和医疗器械材料。围绕未来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疾病诊断,以及各种疾病治疗和创伤修复的需求,开展稀土闪烁晶体及高性能探测器件产业化技术攻关。重点发展医学成像与诊断用纳米材料、稀土闪烁晶体及高性能探测器件产业化技术,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等不含塑化剂、可替代聚氯乙烯的医用高分子材料,生物基可降解无纺布、组织诱导性生物医用材料、高分子材料药物控制释放系统,齿科材料、骨科材料、生物传感材料、高端植介入医用材料及器械,医用增材制造材料及其配套装备、扫描技术与软件。

 
  (二)实施创新平台搭建工程。积极培育新材料领域高水平、高能级创新平台,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集聚一批全球高层次创新人才。(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有关设区市政府)


专栏3  创新平台搭建重点方向
   1.建设新材料制造业创新中心。以市场化运作为核心,以网络化协作为纽带,以共性关键技术协同开发、转移扩散和商业应用为主要任务,建设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在石墨烯、石油基清洁能源及高端材料等领域争创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在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高性能磁性材料、光电功能膜材料、高端功能合金、锂电池新能源材料、氟硅新材料、电子化学材料等新材料领域建设6家左右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2.建设一批高水平新材料研究院。通过内联外引,加强校地、院地合作,加强与央企、名企、国际知名研究机构及跨国公司合作,建设10家以上支撑重点领域材料发展的高水平新材料研究院。
  3.建设第三代半导体创新孵化平台。支持宁波市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以突破我国第三代半导体设计、材料、工艺以及应用为主要目标,解决第三代半导体产业链中面临的关键瓶颈技术问题,成为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的重要研发和制造基地。
  4.建设省级柔性电子相关创新平台。发挥浙江大学、中科院宁波材料所、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等高校院所研发优势,围绕柔性电池技术、柔性照明技术、柔性电路与传感技术、柔性显示技术、柔性神经形态器件与系统等重点细分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和产品开发,提升相关产业竞争优势。


  (三)实施重点新材料领军企业培育工程。依托高性能纤维材料、先进化工材料、有色金属加工等领域的雄厚基础,培育一批国际一流大企业、大集团。在半导体硅片、溅射靶材、石墨烯、光学膜、磁性材料、电子化学材料等优势领域,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领军企业、特色新材料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有关设区市政府)


专栏4  领军企业重点培育领域
  1.半导体硅材料。围绕相关地方半导体硅材料产业基础,在电子级多晶硅、大尺寸单晶硅片领域培育1~2家全国领先的新材料企业。
  2.溅射靶材。依托骨干企业,增加产销量,扩大规模,培育全球领先的领军企业。
  3.石墨烯。依托浙江省石墨烯创新中心和杭州市石墨烯产业创新联盟,扩大应用领域,培育2~3家国内领先的领军企业。
  4.光学膜。依托兰溪光膜小镇和宁波(江北)膜幻动力小镇,培育3~5家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光学膜企业。
  5.电子化学材料。依托衢州产业基础和宁波在建项目,培育2家以上国内领先的电子化学材料企业,替代进口产品。
  6.磁性材料。依托杭州、宁波、嘉兴、金华等地骨干企业,培育3~5家国内领先、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企业。
  7.碳化硅、碳化硼陶瓷材料。依托湖州、嘉兴、金华、衢州等地现有产业基础,培育2~3家全国领先的企业。
  8.高性能玻纤、化纤、有色金属合金及高端化工材料领域。培育8家以上国际一流大企业、大集团。


  (四)实施产业集聚工程。依托传统基础材料产业优势,布局建设化工新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两大千亿级新材料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先进基础材料。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端磁性材料、氟硅新材料、光电新材料等特色产业基地。培育杭州新材料企业总部、新材料研发基地,高水平建设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培育一批新材料主题特色小镇,建设一批特色新材料企业众创空间、孵化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有关设区市政府)


专栏5  产业集群建设主要内容
  1.培育千亿级新材料产业集群。以宁波舟山绿色石化产业基地为核心区域,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千亿级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重点发展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塑料(ABS)、聚碳酸酯、特种聚酯等高性能工程塑料,高碳α烯烃、茂金属聚乙烯等高端聚烯烃,稀土顺丁橡胶、乙丙橡胶、溴化丁基橡胶等高性能合成橡胶,苯乙烯-丁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SBS)、聚烯烃类、氢化苯乙烯类等新型热塑性弹性体,海水淡化处理用膜,锂离子电池用软包装膜,聚乙烯醇缩丁醛胶膜,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尼龙66等产品。
  依托绍兴市、杭州市萧山区、桐乡市高性能纤维材料产业集群,重点发展高性能玻璃纤维、碳纤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和高性能、差别化纤维,积极开发复合材料低成本规模化制造技术,拓展其在民用领域的应用,打造“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轻量化装备”产业链,建设国内领先的环杭州湾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千亿级产业集群。
  2.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基地。发挥宁波稀土永磁、萧山铝镍钴磁材、东阳铁氧体永磁、海宁铁氧体软磁产业优势,重点发展以钕铁硼为代表的稀土永磁材料及高性能软磁,充分巩固现有产业基础,积极提升钕铁硼产品的技术优势,打造“磁性材料及关键配套材料—磁体元件—特种电机”产业链,建设国际先进的磁性材料产业基地。
  以杭州有机硅、衢州氟硅材料产业集聚区为载体,充分利用我省萤石资源和生产优势,积极发展高性能有机氟化物和含氟聚合物,形成高端氟材料产品系列化、生产规模化。打造“萤石—氢氟酸—精细氟化工—含氟聚合物”产业链,建设国际知名的氟硅新材料产业基地。
  以杭州(富阳)、嘉兴(嘉善)光通信与光电子器件材料产业集聚区为载体,积极发展光纤光缆、光电材料及器件,打造集光纤预制棒、光纤和光缆、光器件以及原辅配套材料于一体的全球特大型光通信全产业链基地。
  3.培育若干个新材料主题特色小镇。培育宁波北仑芯港小镇。引进晶圆/芯片生产线、先进光刻胶、电子湿化学品等集成电路及配套产业项目,整合集成电路产业链,带动汽车电子、智能家电、装备产业等领域快速发展。
  培育仙童小镇。推动中科院宁波材料所技术团队建设,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持续孵化优质企业和项目,建成第三代半导体国家级地方特色中心。
  培育余姚智能光电小镇。导入配置光电智能产业链上的全方位配套,围绕光学成像上下游产业链布局,重点培育和引进一批智能光电模块、智能装备制造企业。
  培育宁波(江北)膜幻动力小镇。集聚一批光学膜行业领军企业,吸引一批膜材料领域的高端人才,全力打造国内一流的光电膜材料研发基地。
  培育兰溪光膜小镇。以光学膜为主题,以光学膜及背光膜组新材料制造为核心,以薄膜晶体管(TFT)偏光膜增亮膜项目、液晶屏背光膜组增亮模组项目为龙头,延伸光学原件制造、液晶屏制造、光电设备组装等光学产业链,打造国际知名的光学膜制造高地。

 
  (五)实施特色新材料生产应用平台构筑工程。坚持需求导向、产用协同,围绕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发展需要,推动集成电路材料、新能源汽车材料、绿色建筑新材料等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构建上下游有效协同的新机制、新体制、新体系,填补生产应用衔接空缺,缩短开发应用周期,实现材料与终端产品同步设计、系统验证、批量应用与供货等多环节协同促进。(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建设厅,有关设区市政府)


专栏6  生产应用平台搭建重点方向
  1.集成电路材料生产应用平台。依托晶圆厂项目、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和半导体硅材料、电子化学材料等新材料企业,建设集成电路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针对集成电路产业链中的多晶硅、单晶硅、碳化硅、靶材、电子化学材料、引线框架材料等新材料,开展工艺技术与应用技术开发,突破新材料质量控制、批量化稳定生产、低成本工艺应用,提高专用生产装备自主保障能力,发挥应用示范作用。
  2.新能源汽车材料生产应用平台。依托新能源材料、磁性材料等新材料企业和新能源汽车生产商,建设新能源汽车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针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的三元正极材料、电解液、过滤膜、高性能铜箔等动力电池材料、永磁电机材料和铝材、复合材料等轻量化材料在汽车产品中的应用,开展新材料工艺技术与应用技术开发,完善材料全尺寸考核、服役环境下性能评价及应用示范线等配套条件建设,支撑材料应用模拟、性能评价、风险分析和技术示范。
  3.新型工业化建筑材料生产应用平台。适应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发展,推动高性能混凝土、特种水泥、特种涂料、功能玻璃、高性能钢材、防水防火保温隔音等新材料规模化应用。

 
  (六)实施新材料重大项目示范工程。梳理新材料品种研发情况,加快推进重点品种产业化及规模化应用,通过重点领域应用示范推动重点新材料品种产业化。(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交通运输厅,各设区市政府等)


专栏7  新材料重大产业化及应用重点方向
  1.交通车辆及交通工程示范应用:推动聚甲基丙烯酰亚胺(PMI)泡沫、碳纤维、玄武岩纤维复合材料轻量化材料及制品在交通领域的应用;推动新能源材料、新型建筑材料在交通工程中应用;推动锂电材料、石墨烯超级电容器、隔膜材料在新能源汽车中应用示范。
  2.智慧城市示范应用:推动磁性材料、新型传感器、电子级硅材料、光纤材料、新型显示技术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应用。
  3.海洋经济示范应用:推动海洋工程高性能混凝土、高性能耐蚀钢、钛合金、耐磨耐蚀铜合金、石墨烯改性重防腐涂料在绿色石化基地、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中应用。


  (七)实施产业创新发展服务机构培育工程。培育产业发展促进服务平台,建设一批新材料领域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区域中心,培育新材料检测、验证、性能评价服务平台,支持建立权威、开放共享的新材料数据库。(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


专栏8  产业创新发展服务机构培育重点内容
  1.建设新材料测试评价区域分中心。依托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和重点新材料企业,建设新材料测试评价及检测认证区域分中心。采取市场化机制运作,整合完善现有测试评价、设计应用、大数据等平台资源,服务我省新材料产业发展需求,形成一批专家评价队伍,开展材料性能检测、质量评估、模拟验证、数据分析、表征评价和检测认证等公共服务。
  2.培育一批创新综合体。瞄准新材料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攻关,培育一批集聚各类创新资源,为新材料产业中小企业提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三链融合服务的创新综合体。
  3.培育一批新材料服务中介机构。扶持一批专门服务新材料企业的协会、中介机构,为初创期的新材料企业提供创新创业、应用推广、信息咨询、资金融通、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引进和培训等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与监测评价。省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经信、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税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国资、地方金融监管、统计、电力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省新材料产业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厅,统筹协调新材料产业发展重大政策和重点领域应用推广等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制定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加强监测评价。杭州、宁波、绍兴、嘉兴等重点市要建立相应机制,实现省市联动,合力推进。
  (二)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制定地方版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在一定范围内实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统筹省工业和信息化等专项资金,支持新材料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生产应用平台、区域测试评价平台、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专家智库等建设。用足用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优惠、出口退税等税收政策。
  (三)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优先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深化还款方式创新,对长周期、稳定运行的新材料企业按经营周期建立融资窗口指导制度。鼓励商业银行创新人才金融服务,制定新材料高层次人才专项贷款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人才创业融资提供平价信用贷款。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定向支持重大新材料产业化项目和规模化应用项目。鼓励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投资基金投向新材料重点领域,支持新材料企业在科创板、中小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四)加快新材料产品推广应用。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出台相应政策,省市联动支持优势新材料产品的推广应用。“浙江制造精品”相关政策向新材料领域倾斜,适当增加新材料产品在“浙江制造精品”中的份额,让更多的新材料享受政府采购和国有投资项目采购等政策。加强新材料领域军民融合,推动军转民和民参军,提升新材料在军用领域的应用水平。
  (五)优化产业发展服务与管理。培育发展新材料产业专业组织和服务机构,支持相关组织开展新材料产业研究咨询、国内外产业(技术)发展趋势及政策跟踪、重点新材料应用推广等活动。扶持产业发展服务机构开展“产学研用金”对接、军民融合对接,开展标准、知识产权布局和维权、产品展示、人才培训、技术交流等服务。加强新材料产业管理,完善新材料产业统计制度。发布新材料产业发展报告,加强新材料产业发展预警,引导和促进新材料产业规范有序发展。
  (六)深化对外交流和人才合作。加强与发达国家和地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新材料产业领域交流合作,积极引进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及机构在我省设立新材料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支持省内企业设立境外研发机构。不断优化新材料产业人才团队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