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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我国社团组织“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将改变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王峰 / 时间:2011-03-17 09:45:18
  据21世纪网2011年3月16日讯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正在加快。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勇3月15日透露,社会组织“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将改变。
  这一变革的背景是近三、四年来我国民间组织数量增长速度连年放缓,2010年我国社会组织数量增长率仅不足3%。
  2月19日,中央召开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我个人从事社会组织管理工作14年,中央如此密集地论述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还是第一次。”李勇说。
  “社会组织形式发生深刻变动,带来了社会管理的新问题。”李勇说。目前,民政部正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修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李勇透露,饱受质疑的民间组织“双重负责”管理体制或将改变为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体制,最终目标是实现各种社会组织直接登记。
  待发展的社会组织
  一些社会组织已成为“养老院、小金库、二政府”的“养小二”机构

  截至2010年底,我国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为44万个,未纳入登记的组织则数倍于已登记的数量。
  主管部门还注意到了互联网对社会组织带来的新变化,李勇甚至谈到了无以计数的QQ群,“我个人认为,80后、90后的结社可能更多通过网络实现。不管愿不愿意,你都被一张看不见的社会组织的网覆盖了。”李勇说。
  尽管我国社会组织总量庞大,但近年来,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增幅相对数却在锐减,连续三四年时间呈现下滑。
  李勇透露,2010年,全国社会组织的增长率仅为2%至3%,其中社会团体的增长率仅为1%。
  2009年底时,全国的社会组织总数为43.1万个,到2010年底仅增长到44万。2010年全年,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净增长仅为5000个,基金会更只是净增长325个。
  与此同时,在中国的国外NGO有4003个,目前登记的却只有20多个。
  一些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也存在越来越官僚化的问题。
  李勇介绍,“目前国内大多数社会组织的选举是举手制、鼓掌制。相当一部分社会组织不在乎内部章程,有的还刻意弱化理事会和会员大会的职责。”
  很多行业协会设在政府大院里,甚至有的行业协会要求县市级要设置相应的协会来与之配套。大量党政领导干部、离退休干部在行业协会中任职。
  甚至有人戏称,一些社会组织已成为“养老院、小金库、二政府”的“养小二”机构。
  政府购买是扶持关键
  目前国家财政收入可支撑对社会组织的政府购买

  社会组织增长数量的放缓被归咎于我国严格的双重负责管理体制。
  这是指每一个民间组织都要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双重管理。由于现实操作中大量业务主管单位“怕出事”的保守心态,大量民间社会组织无法登记,这一管理体制甚至被称为“全世界社会组织登记门槛最高的制度”。
  与此同时,现有制度还把8亿农民的结社需求挡在了门外。
  这一现状很可能将要改变,根据中央最新制定的“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的社会组织管理机制,“未来我国社会组织的双重登记管理体制很可能有所调整,变为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一起协调的综合管理体制。”李勇说。
  李勇介绍,长远上看,我国要制定《社会组织法》,明确社会组织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行为。
  目前,民政部正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修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修订的最重要工作是理顺登记管理体制,“最终目标是实现所有的社会组织实现直接登记。这样做不是削弱管理,而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和扶持。”李勇说。
  李勇认为,扶持社会组织最关键的举措是加大政府购买力度,目前国家的财政收入可以支撑对社会组织的政府购买。
  “维稳固然要维,但很多时候也要买,怎么买?向社会组织购买。一些地方政府与其花好几万元去北京截一个上访户,不如把钱花在民间组织上就地解决矛盾。”一名研究社会组织的学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