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膜工业协会官方网站!
 
热门标签:
海水淡化企业 原膜
政策法规
Policies
民政部与深圳签署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合作协议
《深圳商报》 / 时间:2009-07-29 10:42:05
  据凤凰网2009年7月29日讯 喜闻民政部和深圳市签署《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的“部市合作协议”,刚刚接受完手术治疗,身体仍在恢复当中的王名欣然接受了本次采访。他认为,协议明确提出在探索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实行部市合作,充分发挥深圳特区改革试验田的功能优势,大胆进行社会管理方面的体制创新、制度设计和重大举措的先行先试。其中将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列为先行推进的两项改革之一,明确提出了包括改革双重管理体制、探索建立直接登记制度等一系列重大的改革举措。这是我国社会组织发展史上值得关注的一件大事,对于推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王名表示,协议中提出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措施涉及五个方面,一是要探索建立直接登记制度并研究采用备案制等,促进大力发展社会组织;二是民政部的“特权”下放,授权深圳进行境内外基金会、跨省区行业协会、商会等的登记管理试点,为国家层面的改革提供经验;三是先行先试,在支持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立“行业协会商会发展专项经费”等方面鼓励深圳大胆探索,加快步伐;四是创新机制,提出了慈善组织法人治理、慈善基金保值增值、公益创投、政府购买服务等多方面的创新思路,推动社会组织不断创新机制,提供更多更优质的社会服务;五是加强支持,在配套政策、财政预算、部门协调、社工队伍建设和员工的户籍、薪酬、职称、保险、培训等诸多方面,对社会组织的全面健康发展提出了一揽子支持计划。
  “这些改革措施,覆盖了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和治理结构的主要方面,大部分都属首次提出并以试点的探索形式在深圳先行先试,预示着我国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上一个新的历史时代的到来。”王名欣喜地评价道。他谈到,我国现行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形成于上世纪80年代后期,是在市场经济尚未充分展开、计划体制和全能政府依然强势条件下形成的以“管”为主、限制发展、分散责任的双重行政管理体制。这种体制加剧了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的紧张关系,束缚了社会组织作用的发挥。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发展完善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目标的提出,社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彰显,改革现行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呼声日高。但是如何改革?改向何处?取代现行体制的将是怎样的一种新制度?如何在新旧两种制度之间形成有效的过渡?这些问题都没有现成的答案。在市场经济相对成熟、社会组织相对发达的深圳特区进行改革的综合试验,这诚如25年前经济特区的试验一样,是社会特区的试验,必将为我国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改革趟出一条成功之路来。或许25年之后,当我们站在公民社会的历史高度自豪于一个全新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时,一定会像今天一样,对当年的深圳心怀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