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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时间:2018-07-10 11:49:12

  据东北新闻网2018年7月6日讯 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建设单位:沈阳中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沈阳近海经济区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内
  评价单位: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危险废物焚烧处置40000吨/年,一期建设20000吨/年,二期建设20000吨/年,废酸碱、重金属废液处置15000吨/年,废乳化液、含油废水处置15000吨/年。
  本次评价范围为一期焚烧处置20000吨/年,废酸碱、重金属废液处置15000吨/年,废乳化液、含油废水处置15000吨/年,共计50000吨/年。
  主要生产设备有危废焚烧生产线,废乳化液、含油废水处理生产线,废酸碱、重金属废液处理生产线,废水处理设施及其他辅助生产设施;建设生产车间、仓储库房、生活办公用房及其他项目所需辅助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大气影响分析结论
  (1)污染物小时浓度分布
  根据大气预测结果,在100%保证率时,由项目污染源排放产生的地面NH3、H2S、HCl、CO、氟化物、SO2、NO2、Cd小时最大浓度值均能满足相应大气质量标准限值。
  (2)污染物日均浓度分布
  根据大气预测结果,在100%保证率时,由项目污染源排放产生的地面VOCs、HCl、CO、氟化物、SO2、NO2、Cd、PM10、Hg、Pb日均最大浓度值均能满足相应大气质量标准限值的要求。
  (3)污染物年均浓度分布
  由项目污染源排放产生的地面SO2、NO2、Cd、PM10、Hg、Pb、二噁英类年均最大浓度值均能满足相应大气质量标准限值的要求。
  (4)厂界浓度预测结果及达标评价
  厂界各点NH3、H2S小时最大浓度值均未超过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2、水影响分析结论
  (1)地表水
  生产废水经调节池、气浮池、还原反应槽、中和反应槽以及絮凝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在中间水池汇集,而后经过生物反应池、超滤膜、反渗透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由于园区污水处理厂尚未建设,本项目近期排水接至园区外市政管网,进入近海经济区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排入蒲河;远期排水接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出水再通过市政管网进入近海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最终达标排入蒲河,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2)地下水
  正常情况下,厂区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处理、运营过程中各项措施充分落实,渗滤液不会渗漏,对地下水环境无影响。料坑、污水处理池和化粪池在防渗满足要求的前提下,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因此,项目区通过采用切实可行的防渗措施后,拟建项目不会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生产设备在采取有效降噪、消声措施后,昼间及夜间厂界噪声排放均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中3、4类标准排放限值。
  4、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废活性炭、废机油、废乳化液、柴油罐底油泥、污泥、废布袋、废药品包装、废离子交换树脂、渗滤液送入本项目焚烧车间进行焚烧处理;焚烧炉渣、飞灰,废耐火材料、结晶盐、压滤渣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浓缩液用于冲渣;职工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
  三、预防或减缓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大气环保措施
  本项目废气产生及处置排放情况详见表1。


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2、排水环保措施
  (1)地表水
  生产废水经调节池、气浮池、还原反应槽、中和反应槽以及絮凝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在中间水池汇集,而后经过生物反应池、超滤膜、反渗透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由于园区污水处理厂尚未建设,本项目近期排水接至园区外市政管网,进入近海经济区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排入蒲河;远期排水接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出水再通过市政管网进入近海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最终达标排入蒲河,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2)地下水
  重点污染区应包括罐区、暂存库、焚烧车间、物化车间、预处理车间、污水处理站以及灰渣库。防渗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尽可能降低渗漏风险,避免污染地下水。
  项目区设置事故水池。即使在发生事故或强降水的情况下,也有截留和蓄积消防液或水的空间,降低或消除其事故废水外逸的可能性。保护了地下水免受污染。
  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管理,对厂区地下水进行长期监测,安排专门人员,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3、噪声环保措施
  厂区总体设计布置时,将主机尽可能布置在远离办公室的地方,以防噪声对工作环境的影响;在运行管理人员集中的控制室内,门窗处设置吸声装置(如密封门窗等),室内设置吸声吊顶,以减少噪声对运行人员的影响,使其工作环境达到允许噪声标准;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在鼓风机和引风机风道中加设消音器,以达到允许的噪声标准;建议对靠近办公或操作区域、振动大的设备加装弹簧减振垫,与之连接的管道加装柔性接头,所有支架改用减振支架;重点产生噪音的车间采用隔声门窗,轴流风机选用低噪音设备。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详见下表。


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了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的实施将带来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助于实现废物资源化,因此,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简本链接见附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建设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以公开公正为原则,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员工等,公众参与的形式包括网上公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④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工程环评结论征求意见的主要形式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和环保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有效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九、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沈阳中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规划七路4号
  联 系 人:田新亮
  联系电话:13337336999
  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3-12号沈阳国际软件园D12座
  邮 编:110169
  联 系 人:陈晨
  联系电话:024-24520801-15
  附件: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