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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化肥厂为乌鲁木齐柴窝堡湖水体达标实施治污方案
《都市消费晨报》记者 赵梅 / 时间:2017-09-20 07:07:29

  据亚心网2017年9月20日讯 近日,乌市环保局公布了《乌鲁木齐市柴窝堡湖水体达标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乌市计划投资4.496亿元实施14个项目治理柴窝堡湖,确保该湖水质到2020年达到目标水质的要求。
  据了解,柴窝堡湖地处乌市的达坂城谷地中,2009年纳入国家湿地公园,其补给湖泊的地下水源是乌市重要的备用水源地。然而,该湖泊自2012年起急剧萎缩,水量已不足上世纪90年代的0.1%,水质为劣Ⅴ类,水体中COD、总氮、总磷、氟化物均超出Ⅴ类水质标准,周围湿地退化、湖周盐碱化严重、湖中生物锐减、湖泊流域生态环境严重退化。针对这一状态,乌市编制了《方案》。
  根据该《方案》,乌市计划投资4.496亿元,实施流域水污染防治、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与节水工程、流域环境监管能力建设4大类工程,14个项目治理柴窝堡湖,实施期为2016年至2020年。湖泊污染物综合指数比4年前减半
  《方案》显示,2013年,自治区政府就将柴窝堡湖纳入自治区湖泊生态治理试点,2015年,柴窝堡湖生态环境整治项目实施后,截至今年3月,湖泊水面已达16平方公里,湖泊水量达到了0.63亿立方米,周边植被有所恢复,生态环境有所改善。
  根据项目委托单位今年5月20日的监测和评价结果,湖泊平均综合污染指数降低至2.81,比2013年平均综合污染指数降低了一半;监测的入湖河流白杨河水质达到Ⅱ类,水质优良。根据分析,各主要污染物浓度随水面增加而显著降低,并且排湖污染物负荷也极大降低。实质性推进“紧急补湖”项目的实施
  《方案》明确,今后要控制用水、严控地下水超采、加强城镇节水。水资源论证不过关的用水项目一律不予批准。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
  流域内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到2018年年底前,开展地下水超采漏斗区综合治理,完成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范围划定工作;到2019年年底前,全面取缔禁采区内地下水开采活动。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水平,力争到2020年,全流域节水灌溉工程面积比例达到100%,高效节水农田达到53.42万亩以上。
  《方案》强调,要实施地表水紧急补湖措施,届时,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白杨河流域综合规划》,确定分配给达坂城区的白杨河水资源额度并确认水权,水资源额度分配后,将由乌市人民政府、达坂城区人民政府,在确保达坂城区人民群众供水安全和保障生态功能所需基本水量的前提下,结合柴窝堡湖流域基本水文地质调查结论和现状成因分析结果,制定科学合理的白杨河水资源调度补给柴窝堡湖方案,实质性推进“紧急补湖”项目的实施。2020年前流域所有污染点源搬迁或关闭
  根据《方案》,到2020年前,应完成流域内所有影响河流和水库水质的污染点源搬迁或关闭。对位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上游补给区的零散采矿企业、小砖厂、农家乐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没有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或不具备接入市政管网的,应予以关闭。
  柴窝堡湖流域内主要工业污染源为新疆化肥厂,为治理入湖污染源,2015年实施了新疆化肥厂工业废水整改措施,在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单元后续增加一道膜渗透的深化处理工艺,对工业废水深度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实现闭路循环。
  柴窝堡湖裸露湖床已有14.85平方公里发生盐渍化。首先应使柴窝堡湖水量逐渐得到恢复,其次,覆盖砾石减少风和地表土壤的直接作用面积。该工程从2018年起实施,计划在2020年完成。